盘县政办发〔2013〕1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3〕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加强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县政府全年经济工作安排,为加强全县经济运行监测工作,确保年初下达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经济形势监测主要指标及分析内容
(一)主要指标
1、地区生产总值235亿元,同比增长38%;
2、一产业增加值38.5亿元,同比增长6.1%;
3、二产业增加值141亿元,同比增长36.9%;
4、服务业增加值55.5亿元,同比增长79.2%;
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2亿元,同比增长40%;
6、建筑业增加值8亿元,同比增长3.6%;
7、农业总产值71.76亿元,同比增长15.6%;
8、规模以上工业产值450亿元,同比增长56.2%;
9、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05亿元,同比增长52%;
10、固定资产投资260亿元,同比增长57.9%;
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5亿元,同比增长35.4%;
1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7.2亿元,同比增长39.1%;
13、财政口径税收收入22.07亿元,同比增长59.9%;
14、国税收入2亿元,同比增长24.2%;
15、地税收入20.07亿元,同比增长64.7%;
16、实际利用外资2.5亿美元,同比增长21.8%;
17、外贸出口总额0.9亿美元,同比增长-3.2%;
18、农民人均纯收入16800元,同比增长30.7%;
19、服务业地产类投资18亿元,同比增长29.5%;
20、商品房销售额10.4亿元,同比增长15.6%;
21、新增贷款24亿元,同比增长6.2%;
22、政府类新增贷款13亿元,同比增长64.3%;
23、引进内资项目到位资金95 亿元,同比增长30%;
24、工业用电量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
25、土地出让金收入20亿元;
26、财政五大主体税种合计5.49亿元,同比增长15.1%,其中:增值税1.2亿元(同比增长7.8%)、营业税3.3亿元(同比增长19.4%)、企业所得税0.78亿元(同比增长9.1%)、个人所得税0.11亿元(同比增长15.7%)、房产税0.1亿元(同比增长22%);
27、建筑业营业税2.1亿元,同比增长25%;
2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
29、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户数;
30、服务业税收;
31、房地产开发投资;
32、货运周转量;
33、“四个一批”项目。
(二)分析内容
1、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和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发展情况,汇总计划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并总结经济运行的突出特点,剖析存在的问题及形成的原因。
2、分析国际经济形势变化趋势、国家宏观政策取向,对全县经济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影响,预测发展走势。
3、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本领域、本行业经济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二、经济形势监测分析的责任分工
(一)县发改局:责任指标包括全年计划、固定资产投资、“四个一批”项目中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竣工亿元以上项目、包装储备2亿元以上项目。上报内容包括负责全县经济形势分析的组织协调和经济形势分析综合报告的起草;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全县项目开工、竣工推进监管和包装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二)县统计局:责任指标包括地区生产总值、二产业增加值、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户数。上报内容包括负责全县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县经信局:责任指标包括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规模以上产值、工业用电量、引进内资项目到位资金。上报内容包括负责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四)县农经局:责任指标包括一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农民人均纯收入。上报内容包括负责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五)县财政局:责任指标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财政口径税收收入、财政五大主体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上报内容包括负责全县财政运行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六)县商业局:责任指标包括服务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上报内容包括负责全县服务业和商业运行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七)县外经贸局:责任指标包括实际利用外资、出口创汇。上报内容包括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外贸和外经工作运行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八)县金融办:责任指标包括新增贷款、政府类新增贷款。上报内容包括负责全县金融业(上市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九)县住建局:责任指标包括建筑业增加值、商品房销售额、服务业地产类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上报内容包括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提供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
(十)县国土局:责任指标包括土地出让金收入。上报内容包括负责全县土地储备流转、土地指标运行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十一)县国税局、地税局:责任指标包括国税、地税、建筑业营业税、服务业税收。上报内容包括负责全县税源和收入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十二)县交通局:责任指标包括货运周转量。上报内容包括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十三)县招商局:责任指标包括“四个一批”项目中引进亿元以上项目,负责全县项目招商引资、洽谈及综合协调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十四)高升经济区:负责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等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十五)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负责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等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十六)新县城指挥部:负责新县城建设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十七)县旅游局:负责全县旅游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与原因及发展趋势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经济形势监测分析的时点安排
(一)实施月调度制度
由常务副县长负总责,县发改局组织,每月进行调度分析。各单位务必于每月24日将指标预计运行和分析材料上报县发改局,下月5日前将指标实际运行和分析材料上报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形成综合分析材料后上报县政府。
(二)实施季调度制度
由县政府牵头,每季度进行一次调度分析。各单位务必于每个季度结束后5日内,将指标实际运行和分析材料上报发改局。每季度末县政府召开会议,通报全县经济运行情况。
(三)实施重要节点周调度制度
由常务副县长负总责,县发改局组织进行重要节点周调度分析。各单位务必于3月、6月、9月、12月的每个周末将指标实际运行和分析材料上报到县发改局,县发改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四)实施特殊时点调度制度
由常务副县长负总责,县发改局组织,根据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度分析。各单位务必及时将指标运行和分析材料上报到县发改局,县发改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四、经济形势监测分析的工作要求
(一)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由县发改局统一管理经济数据,各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经济形势分析监测工作,把经济运行分析监测和各项目标任务作为本部门中心工作来抓,及时将经济数据和分析材料反馈县发改局,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二)落实责任制度。各镇、各成员单位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对任务进行分解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经济形势分析联络员,将名单报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
(三)实现经济信息共享。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于每月定期将全县经济运行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实现全县经济信息共享,促进工作开展。
(四)做好衔接沟通。各镇、各成员单位要在运行监测上狠下功夫,及时、全面、准确掌握运行动态信息。相关单位要做好经济信息的衔接沟通,特别是新建在建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县发改局、县国税局和县地税局,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参考。
(五)加强考核工作。各单位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数据客观反映现实经济形势。县考核办负责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经济运行工作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经济运行工作完成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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