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3〕18号盘山县2013年一季度经济工作考评排名情况通报
盘县政办发〔2013〕18号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县政办发〔2013〕14号)精神,按照考评部门提供的考核评比结果,现将2013年第一季度经济工作考评排名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3年一季度各镇经济工作综合指标考评情况
第一名:太平镇,考评得分700.5分;
第二名:坝墙子镇,考评得分523 分;
第三名:沙岭镇,考评得分498.5分;
第四名:甜水镇,考评得分460.5分;
第五名:高升镇,考评得分422.5 分;
第六名:陈家镇,考评得分375 分;
第七名:吴家镇,考评得分360.5 分;
第八名:古城子镇,考评得分341.5分;
第九名:得胜镇,考评得分307.5分;
第十名:胡家镇,考评得分306 分。
二、2013年第一季度县直相关单位经济工作考评情况
第一名:县外经贸局 ,完成进度36.17%;
第二名:县财政局,完成进度25.62%;
第三名:县经信局,完成进度24.63%;
第四名:新县城指挥部,完成进度19.50%;
第五名:县统计局,完成进度18.66%;
第六名:县农经局,完成进度 17.55%;
第七名:县发改局,完成进度 14.78%;
第八名:县商业局,完成进度 12.25%;
第九名:县住建局,完成进度 9.91%;
第十名:县金融办,完成进度 7.60%;
第十一名:县国土资源局,完成进度4.50%;
第十二名:县招商局,完成进度2.04%;
第十三名:县土储中心,完成进度2.00%;
第十四名:县交通局,完成进度0.0%;县水利局,完成进度0.0%;县建投公司,完成进度0.0%;县旅游局,完成进度0.0%。
三、2013年第一季度经济区经济工作单项指标考评情况
第一名: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的企业新增贷款项,完成目标进度61.00%;
第二名: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的工业用电量项,完成目标进度34.55%;
第三名: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的引进内资项目到位资金项,完成目标进度30.25%;
第四名:高升经济区的引进内资项目到位资金项,完成目标进度26.67%;
第五名:高升经济区的企业新增贷款项,完成目标进度25.00 %;
第六名:高升经济区的开工一批项,完成目标进度25.00%;
第七名: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的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项,完成目标进度21.75%;
第八名: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的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项,完成目标进度21.75%;
第九名: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的竣工一批项,完成目标进度16.67%;
第十名: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项,完成目标进度16.00%;
第十一名: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的开工一批项,完成目标进度10.00%;
第十二名: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完成目标进度9.98%;
第十三名: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的引进一批项,完成目标进度0.0%;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的储备一批项,完成目标进度0.0%;高升经济区的引进一批项,完成目标进度0.0%;高升经济区的竣工一批项,完成目标进度0.0%;高升经济区的储备一批项,完成目标进度0.0%。
根据《2013年度县直单位经济工作考评方案》(盘县政办发〔2013〕16号),本次考核对县直单位排名前两位的县外经贸局和县财政局分别奖励现金2万元和1万元。根据《2013年度经济区经济工作考评方案》(盘县政办发〔2013〕17号),本次考核对经济区部门排名前两位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财务部(企业新增贷款项)和综合服务部(工业用电量项)分别奖励现金1万元和0.5万元。
本次考核将对排名后三位的县直单位和经济区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特此通报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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