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3〕15号关于印发2013年度各镇经济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度各镇经济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2013年度各镇经济工作考评方案
为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面推动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确保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考评指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镇。
二、考评及评分单位
县发改局。
三、指标认定单位
县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农民人均收入、农业总产值。
县发改局:项目开工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
县经信局: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引进内资项目到位资金、工业用电量。
县金融办:企业新增贷款。
县招商局:项目引进一批。
县财政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四、考评办法
以季度为考评单位,对各镇完成经济指标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全年各镇考评结果为各季度考评累计得分。
五、每季度考评分值及分值构成
每季度总分为1000分,由15项指标分值构成。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分值权重50分。
2、固定资产投资分值权重100分。
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值权重100分。
4、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分值权重50分。
5、企业新增贷款分值权重50分。
6、引进内资项目到位资金分值权重50分。
7、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值权重50分。
8、工业用电量分值权重50分。
9、农业总产值分值权重50分。
1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值权重50分。
11、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50分。
12、引进一批项目分值权重100分。
13、开工一批项目分值权重100分。
14、竣工一批项目分值权重100分。
15、储备一批项目分值权重50分。
六、季度考评计分方法
每季度各镇考核得分为完成15项考核指标得分之和。
每项指标考核得分由完成该指标的总量得分、进度得分、增幅得分三部分构成。其中:
1、总量得分占该指标分值权重20%。得分按照各镇完成总量进行排名。总量得分=(11-该镇排名)×(该指标分值×20%)÷10。
2、进度得分占该指标分值权重50%。得分按照各镇完成进度进行排名。进度得分=(11-该镇排名)×(该指标分值×50%)÷10。
3、增幅得分占该指标分值权重30%(该指标没基数、无增幅,则权重纳入进度计分)。得分按照各镇完成增幅进行排名。增幅得分=(11-该镇排名)×(该指标分值×30%)÷10。
4、“四个一批”项目建设完成数为零,得分按排名第十计算。
七、奖惩措施
(一)全年各镇经济考核结果将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并占重要权重。
(二)进行现金奖励。年底对被考评各镇得分进行排名,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奖励10万元,7万元,5万元。
(三)被考评各镇,未完成下达季度任务,予以通报。按照季度得分排名倒数三名的,形成上报说明材料,并向县政府陈述。全年出现影响全县全年整体指标完成的镇,将对一把手实行问责。
附件:1、2013年盘山县各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进度分解表;
2、2013年盘山县各镇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分解表;
3、2013年盘山县各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进度分解表;
4、2013年盘山县各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度分解表;
5、2013年盘山县各镇企业新增贷款进度分解表;
6、2013年盘山县各镇引进内资项目到位资金进度分解表;
7、2013年盘山县各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进度分解表;
8、2013年盘山县各镇工业用电量进度分解表;
9、2013年盘山县各镇农业总产值进度分解表;
10、2013年盘山县各镇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进度分解表;
11、2013年盘山县各镇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进度分解表;
12、2013年盘山县各镇引进一批项目任务指标分解表;
13、2013年盘山县各镇开工一批项目任务指标分解表;
14、2013年盘山县各镇竣工一批项目任务指标分解表;
15、2013年盘山县各镇储备一批项目任务指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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