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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4-18 浏览次数:684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县政府网站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改进为民办事服务、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但是,我县政府网站建设与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期待仍存在差距。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意见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好政府网站的重要意义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政府网站是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镇、各部门要将政府网站建设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组织领导,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把政府网站办成“为民办事、助民生活、监督政务、与民交流、提高效率”的平台。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网站体系

  (二)统筹建设政府网站群。按照县级以上政府“一级政府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一个子网站”的原则,以政府网站为主站,以各镇、部门网站为子站,在全县构建形成主站与若干子站集成的政府网站群。县政府门户网站(盘山政务网)重点就全县重大问题加强权威政府信息发布,增强与公众互动交流,提供在线办事和便民服务。各部门网站着重部门信息发布,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办事服务、公益性便民服务。各镇政府网站要着重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积极开展便民服务。

  (三)规范网站群体系建设。要加强各镇、部门网站与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尽快实现协同共建、资源共享和整体联动。已开通网站的部门要努力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对网站信息、在线服务和技术功能等的整合,按照“发布政务信息、在线服务、开展互动交流”的功能定位,不断提高政府网站解决实际民生问题的能力。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体系的内容保障制度,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和维护。未开通网站的部门要尽快开通,不具备开通条件的要及时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政务信息,由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部门专题或提供信息发布。

  三、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

  (四)强化网站信息资源保障。县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县政务信息资源使用和共享的载体,要进一步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渠道建设。各镇和各部门要主动报送专题专栏政务信息。要围绕公众关注的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结合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积极配合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热点政务专题的发布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专题约稿任务,及时跟踪并报送专题后续信息稿件。要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要及时更新本单位网站栏目信息,方便县政府门户网站抓取和链接。各镇、各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邀请省市县领导出席的重要活动,应该对外公布的,及时报送县网络管理服务中心,以便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四、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五)完善网上信息公开。各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领导介绍、机构组成、政府公告、政府文件、行政许可事项、政府工作目标、人事信息、统计公告、新闻发布、为民办事等内容。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包括部门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包括直属机构)、规范文件、规划计划、行业数据、行政许可、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工作制度、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

  (六)充实政府信息发布内容。根据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分类标准,规范发布程序,及时发布最新信息,增强信息的时效性。要整合内部信息和服务资源,注重增加本单位原创性信息发布数量。要密切关注影响全局和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好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工作,增强信息的针对性。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要主动、及时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七)加强网上公开信息的审查把关。要按照相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建立健全网上信息发布保密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信息发布的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以及相应的技术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确定一名主管领导和一名信息员,保证发布政务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出现信息失实的问题。

  五、加大力度推行网上政务服务。

  (八)不断增强网站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网站服务窗口与政府业务系统应用支撑之间的有机结合,提高在线办理能力。各部门要提高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能力,对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将项目所涉及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相关信息在本部门网站发布。

  (九)强化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建设。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和整合本部门网站服务事项,集中展现与事项办理流程相关的服务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路径和办理流程,并配合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服务栏目的内容完善工作,逐步建立公共服务分类目录体系。县行政审批中心协调各相关部门,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模块的建设和管理。

  六、努力拓宽各种公益服务

  (十)引导鼓励综合性公众服务网站。着眼于便民利民,针对不同群体和不同受众,努力组织提供公益性信息资源和便民服务。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线,建立政府主导的综合性公众服务网站,鼓励民政、卫生、教育、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网上信息资源共享,鼓励各类商务网点在社区服务网站上开展便民服务。

  七、切实提高技术与安全保障水平

  (十一)强化网站安全技术保障。县网络管理与服务中心会同县保密委员会、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站安全保密工作的监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要求:县政府网络管理与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网络与系统运行安全,以及网站内容的安全与保密;各镇政府和各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网站网络与系统运行安全,以及网站内容的安全保密,并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策略,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不断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等风险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各部门要做好日常巡检和随时监测,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办事和互动平台畅通有效。

  八、建立健全监管考评制度

  (十二)强化网站建设监管。县网络管理与服务中心要在搞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方案、运行和维护管理规范等相关政策文件。

  (十三)建立健全网站绩效考评机制。县政府网络管理与服务中心要在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政府网站的绩效考评工作,探索建立有关部门、社会机构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机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将考核结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当中。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采取经常性评议与定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建管有体系,职责有规范,协同有要求,成效有考评。

  九、规范完善网站信息报送

  (十四)规范完善网站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网站报送规范,包括:

  1.权限分配。网站信息更新工作按照“专业管理、各负其责、权属统筹”的原则,将分配各有关部门所属职责的栏目信息发布与管理权限(详见附件1)。

  2.权限获取。各部门管理权限的用户名为本单位名称的首字母缩写(以交通局为例,用户名为:psxjtj),初始密码统一设定为123456,各单位获取本通知后,请及时更改密码,保障信息安全。

  3.后台登录。登录县政府门户网站(www.panshan.gov.cn),点击首页最底部的后台管理;或者直接登录ttp://www.panshan.gov.cn/manager_0427/index.htm。

  4.信息发布。信息员发布信息后,在后台提交形成待审信息,经网络中心审核后确认发布。除特殊要求外,各部门每周发布信息不少于2条;一级栏目“盘山要闻”板块,每周发布信息不少于7条。

  5.信息格式。信息正文统一采用宋体14号字,2倍行间距,小标题加粗。文中带有图片的,插入图片时另起一行,光标居中,图片大小不超过600KB,图片长宽标准600X400(可用光影魔术手软件调整)。

  6.监督考核。县网络管理与服务中心按照“网上实时通报、每月督查通报,年终绩效考核”的原则监督考核、定期公开。

  7.信息员备案。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设立本单位网站建设责任领导和信息员,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到县网络管理与服务中心进行备案(详见附件2)。

  8.信息员培训。县网络管理与服务中心计划在近期对全县网站相关工作人员,就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及网站安全技术进行一次技术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9.网站备案。按照县级以上政府“一级政府一个门户网站、一个部门一个子网站”的原则,对全县各镇、各部门进行网站备案考核。已经建立网站的各镇、园区及部门,将所属网站的英文域名等信息一并反馈(例如:盘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panshan.gov.cn)。未建或在建网站就原因及完成时间做出具体说明。县网络管理与服务中心采取督查通报形式进行公开。

  联系人  :李阳于淼 郑磊 齐丽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联系邮箱: psxwlzx@163.com


  附件:1.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权限统筹安排表;

        2.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员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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