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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3〕52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十二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9 浏览次数:239

 县政办发〔201352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十二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盘山县十二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十二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3]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十二运盘锦赛区比赛项目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工作重点

1、工业企业安全要以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停产检修,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工程外包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规转包、不按规定审批、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有效减少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检修、复工、竣工阶段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2特种设备安全要以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和管理为重点,严厉打击超期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等公共聚集场所电梯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特种设备,一律停止运行和使用。

3道路交通安全要以客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为重点,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装卸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对公路、桥涵及交通运输设施的养护和维修,保证道路通行安全。加强对客运企业和车辆维修单位的安全监管,要对所有车辆,特别是对大客车、出租车、运动员的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投入运营和违规修车现象发生。                 

    4消防安全要以宾馆、饭店、商场、医院、网吧以及商业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切实加强对疏散通道、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严厉查处封堵、占用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彻底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否则不准投入使用,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5建筑施工安全要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建筑基坑、施工用电及施工机械为重点,切实强化关键部位和设备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高处作业不佩戴防护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突出整治民工宿舍(工棚)用电、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现象。

6城镇燃气安全要以城镇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供应站、汽车燃气充装站等场所为重点,切实加强对燃气充装、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储存城镇燃气场所,严厉打击向未经检验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和私自倒气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

7渔业安全要以消防、救生、通讯和导航等设备为重点,对从事渔业生产的渔船进行全面清查,坚决取缔“三无”渔船,彻底治理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对进出渔港渔船的监管,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渔船出海从事捕捞作业,严厉查处渔船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

8旅游安全要以旅游景点、公园、旅游包车及大型游乐设施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游船、大型游乐设施和旅游包车的监管检查力度,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

9校园安全要以寄宿学校校舍、校车安全管理等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为重点,切实加大对校车安全监管力度,严把校车及驾驶人资格准入关,坚决杜绝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和报废拼装车辆接送学生,严厉打击专营校车从事出租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加大校园及周边的交通、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及时消除校园事故隐患。

10水利安全要以防洪、防内涝工作为重点,加大水库、河道、堤坝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同时,要做好防汛物资保障工作,全面检查防汛所需物资的准备情况,确保安全度汛。

新县城筹备建设指挥部、供电、供气、通讯、卫生等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针对易发事故的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隐患和治理,及时检查和维修相关设备设施,确保本行业生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镇、经济园区和各部门要把十二运期间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统筹部署好各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为十二运盘锦赛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社会环境。   

(二)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各镇政府、经济园区要强化责任落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要明确到股室、到村,做到每一户企业都有安全监管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防出现盲点和死角。县直相关部门要做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督促生产经营、建设施工等各类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和工程违规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治理工程违规转包和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对在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应付了事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整治,确保实效。各镇、经济园区要强化项目安全“三同时”的监督和管理,未经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新改、扩建各类项目必须消除安全隐患,否则不得投入运行。对在项目建设和试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各镇政府、经济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承担渎职和失职的责任。对老企业、老装置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业等方式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必须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和整改资金,确保安全隐患大排查取得实效。

各镇、经济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周报告制度,于每周五15:00前,将检查企业的数量、发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整改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应急办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同时,每月要进行一次阶段性分析和总结,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对重点企业、场所、部位要明确专人定期巡查,确保万无一失。县安委会将采取抽查、暗查等方式,对各镇、经济园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并向社会公告。各镇、经济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十二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并于7月19日15:00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盘山县十二运期间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表

 

 

 

 

 

 

 

 

 

 

 

 

 

 

 

 

 

 

 

 

附件:

 

盘山县十二运期间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表

序号

责任部门

及负责人

职责范围

 

县领导

1

工业及特种设备安全

县安监局

于怀文

负责工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管

李朝品

负责对本县行政区域内没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管

县质监局

柳少良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安全监察

 

县经信局

韩铁民

负责信息业、盐业的安全管理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安排专项资金,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支持工业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促进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促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2

废弃物处  

环保局

刘忠良

负责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储存、利用和处置及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医院废弃物)

 

负责生产、储存、使用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向环境中释放的环境风险控制

3

 

 

县文体局

祝成刚

负责公共体育设施文化场所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周伟山

4

公共事业安全

供电分公司

马景明

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县规划局

 

负责在组织和审查规划时,论证区域和项目周边安全条件

 

县住建局

赵恩会

负责城市燃气、供水、市政道路桥涵、园林绿化、物业、供暖等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

负责建筑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

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人防办

左仁祥

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县交通局

董学春

负责县级以下普通公路、桥涵养护维修工程安全管理

 

5

道路交通安全

负责公路行业和公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隐患的排查治理

负责道路客(货)运、城市公交、危险货物运输、物流、机动车维修等行业的安全监管

县公安局

张国平

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道路交通设施和标志的安全管理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李朝品

6

 

 

 

县公安局

杨顺福

负责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

负责公众聚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负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

负责对消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县公安局

卢新强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储运、使用和烟花爆竹购买、运输和燃放的安全管理

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和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依法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中的治安管理工作,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

 

 

县教育局

徐铁山

负责学校、幼儿园教学设备设施及校舍、食堂等场所的安全管理

周伟山

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监管,监督各类学校履行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

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各类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

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

8

 

 

县卫生局

 

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协负责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和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负责医用危险品、高风险药品,以及医疗卫生场所的安全监管

9

服务旅游安全

县工商局

张恩岭

负责对企业登记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依法进行审查

杨凯

负责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县商业局

邵有智

负责在核发成品油批发、经营和储存企业经营许可时,对有关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负责商贸流通领域、加油站、定点屠宰等行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县旅游局

张亚娟

负责全县旅游场所和旅游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10

福利场所安全

县民政局

刘宝坤

负责常年病人托管中心、福利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的安全管理

11

农、林、牧、渔及水利安  

县农机局

黄文生

负责农用机械作业和维修的安全监管

 

王竹宝

县农经局

龙治良

负责林业、农产品的安全监管

县粮食局

任国兴

负责粮食储存加工单位的安全监管

县动监局

 

负责畜产品生产和加工的安全监管

县海洋与渔业局

张士凯

负责渔业船舶、渔港及其水域等渔业行业安全管理

县水利局

金中坤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

 

负责水库、堤坝、配套电网河道和防洪工程设施的安全管理

县气象局

 

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工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管理

12

 

 

县应急办

汪晓辉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李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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