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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4〕21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税源分析工作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5 浏览次数:156

盘县政办发〔2014〕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力度,提高企业运转质量,准确把握县本级财政收入的变化情况及规模,进而保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县政府决定采取问题导向,从本月起通过实行税源分析工作会议制度,了解企业运转的实际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县长、副县长、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高升经济区管委会、新县城指挥部、县经信局。

二、会议内容

两税主要领导,通过定量、定性对上月税源变化情况进行分析。通过税源绝对值的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税源变化原因,并提出解决难点问题的办法及工作措施。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每月6日,县政府七楼常务会议室

四、报送方式

两税形成汇报材料,报分管副县长审阅后,于5日下午14:00前报送县政府秘书股(一式10份)。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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