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4〕22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工业运行会议制度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4〕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及时把握全县工业运行动态,加强工业运行的组织协调,提升快速反应能力,保证全县工业稳定快速增长,经县政府领导同意,从本月起实行工业运行会议制度。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县长、副县长,经信局、发改局、外贸局、金融办、国土局、财政局、国地税、新材料产业园、高升经济区。
二、会议内容
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汇报上月工业运行情况。并对本月工业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同时对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具体意见。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每月15日,县政府7楼常务会议室。
四、报送方式
县直相关部门将需要上报的材料于每月14日15:00前报秘书科。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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