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4〕2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县长招商项目洽谈日制度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4〕2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大项目引进、建设力度,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便于县政府领导全面了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更好的协调解决招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确定每周五为县长招商项目洽谈日,集中组织安排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问题,具体通知如下:
1、各镇、经济区、县直各部门、招商分局负责协调联系各地企业负责人来盘山与县政府主要领导见面洽谈,并在会见前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将项目来盘山投资意向做实;与政府分管领导洽谈的,平时可随时安排时间,对于经分管领导洽谈后认为重要的项目,由县政府办安排时间与主要领导见面洽谈。
2、县政府领导与新招商项目企业负责人会见前,各联系单位须将项目企业来盘山人员、企业简介、初期洽谈进度及需县政府领导推进的工作等情况报县招商总局办公室;与存量项目企业会见前,各联系单位须将项目企业来盘山人员、企业简介、项目在盘山投资体量、投资项目名称、投资期限、项目当前进度及需县政府领导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情况报县招商总局办公室。
3、各镇、经济区及招商局每个月至少有一个项目参加会见,对于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招商总局办公室严格进行考核调度。
4、项目涉及的分管副县长、县直各部门及各镇、经济区主要领导参加会见及洽谈。
5、各镇、经济区、县直各部门、招商分局要于每周三15:00前,将本周需县政府领导会见企业的会见单及相关内容报县招商总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分管县长,由分管县长确定会见名单。
联 系 人:杨 颖
联系电话:5680600,1319030****
电子邮箱:psxzszj@163.com
附件:1、附件1:县长招商项目会见单.docx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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