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4〕41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4〕4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
盘山县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管工作,及时有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全县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县政府决定建立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队伍,现就全县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环境管理网格化的要求,着力构建属地负责、监管到位、沟通顺畅的常态化环保监管联动机制,及时化解网格内环境投诉,环境纠纷,环境隐患,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质量安全,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使全县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网格划分
按照“条块结合,块为主体,重心下沉,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我县实际,将全县环保监管网格划分为四级:
一级网格:将全县划分为4个监管区域,县环境监察局成立4个环境监察所,4个所工作人员为4个监管区域的网格监管员。二级网格:以镇、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和高升经济区(以下简称“一园一区”)为单位,划分12个二级网格,每个监管网格设一名或多名环保监管员,原则上由主管环保工作副镇长、管委会副主任及镇环保助理等构成。三级网格:以行政村为单位,全县设119个网格,各设一名监管员,原则由一名现职村委会成员担任。四级网格:以排污企业为单位,网格监督员由企业环保员担任。
三、各网格监管人员工作职责
(一)一级网格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环境监管,指导督促辖区内各镇、“一园一区”管委会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队伍,组织环境监管工作。
2、开展日常巡查。依法对网格内的排污企业进行巡查,对于有违法排污情况或信访投诉的企业,应该视情加密检查频次,并组织夜查队伍,严查夜间偷排、偷放、偷运。
3、掌握辖区污染底数,加强辖区内的巡查,摸排各类排污企业的分布情况,包括环评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清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数量和去向。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主要环境风险隐患点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等。
4、收集、研判辖区内环境信访形势并及时上报,及时办理重点信访案件、领导批示、各类信访案件和网络舆情的承办回复、应急处置。
5、依法对环境突发事故、环境违法案件、在线监测预警信息进行查处,严格环境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足额核算排污费,督促网格内企业定期开展环境应急事故处置演练,严防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二)二级网格监管员工作职责
1、开展网格内的日常巡查、检查。
2、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风险源单位环境安全隐患的摸排和预防,积极化解环境隐患。
3、收集、研判网格内环境信访形势,及时上报环境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
4、协助县环保局开展环境安全事故、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信访件的调查、处理。
(三)三级网格监管员职责
1、负责本村范围内工业企业、服务行业、畜禽养殖、秸杆焚烧等各类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表。
2、及时上报本村范围内的各类环境污染、环境纠纷和环境隐患信息,积极采取措施,保留相关证据。
3、配合镇环保助理和县环境监察部门对本村范围内各类环境污染、环境纠纷和环境隐患的调查处置。
4、正确引导和反映群众环保诉求,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
5、积极向本村群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普及环保常识,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6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培训和考评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四级网格监管员工作职责
1、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本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管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并按要求记录运行台帐。
3、定期和不定期自行监测排污口、厂界噪声,掌握企业污染排放量和排放浓度。
4、按环评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
5、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并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6、协助做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
7、及时上报企业发生的环境安全事故。
8、组织企业员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一园一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做好网格管理人员的选择使用,落实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检查和监管。要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信息收集,提高管理效能。各镇“一园一区”管委会要根据网格划分情况,突出网格特点和重点,进一步摸清和准确掌握排污单位的分布情况,及时收集群众舆情信息。县环保局要与各镇和“一园一区”管委会紧密协作,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一企一档”信息数据库,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使各类环境投诉和污染隐患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积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做法。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和反馈,确保网格化工作运行顺畅。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的功效,全面提升全县环境监管能力和效能。
(四)严格考核,抓好落实。每年年底要对各级网格监管员进行综合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环境监管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做为相应年度集体评比先进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被动、消极敷衍的环境监管员进行及时调整,并视情况扣除相应年度集体考核分。
(五)落实各级网格的运行费用,确保网格化管理整体运行。一级网格运行费用由县财政落实;二级网格运行费用由镇政府和经济区管委会落实;三级网格监管员实行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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