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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4〕6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25 浏览次数:106

盘县政办发〔2014〕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盘山县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实施方案

 

目前我县重点新建、在建项目在审批手续办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程,避免因手续问题影响项目建设,结合市政府重点项目实施分类推进办法及县政府实际要求,现下达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在建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一)明确在建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工作责任

按照项目手续谁审批谁负责办理的原则,现将2014年盘山县分类实施项目手续办理任务表及盘山县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任务通知书下达到各任务单位(详见附件1、附件2),请各任务单位根据各项目手续办理情况,明确解决时限,认真安排落实,组织开展好与项目单位的服务对接及后续手续办理工作任务。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主动做好各任务单位与企业协调工作,力促项目手续办理工作高效实施。

(二)深入开展在建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各任务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项目手续办理工作,按照手续审批顺序在解决时限内务必完成本单位手续办理工作,要求各项目手续办理情况每月有进展,到年底完成所有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二、新开工项目手续办理工作

(一)加强项目论证

新开工项目由政府组织召开项目论证会,论证项目内容包括:是否为国家禁止类或者不鼓励类项目;是否符合地区发展规划;能否为地方财税作出贡献;能否顺利完成立项、环评、规划、土地、安评等手续办理工作。

(二)规范项目建设流程

新开工项目原则要求不允许出现手续不全即开工问题。县项目办根据新上项目进展情况,随时下达盘山县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任务通知书(详见附件2),各任务单位根据实际工作,明确办理时间,限时解决新开工项目手续办理问题。

三、强化调度例会工作

(一)每周四上午10点各任务单位填报2014年盘山县分类实施项目手续办理任务表和盘山县重点项目手续办理进展情况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3)并报至县项目办,由县项目办负责归纳统计项目手续进展情况,报主管副县长,根据具体情况召开项目调度例会,分析研究项目手续办理存在问题,布置推进任务工作。

(二)每月县长召开项目手续办理专题会议,县项目办汇总各任务单位项目手续办理情况,集体研究解决项目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考评督查工作

(一)项目手续办理工作纳入年底干部考核,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性表彰的重要依据。

(二)县政府督查室、县项目办每周下达督办任务通知单,县政府督查室将每周督办件落实情况上报主管副县长,主管副县长根据实际情况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三)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每月对项目手续办理情况督查结果提交县政府,对本月内项目手续办理无任何进度、手续办理缓慢,除因客观原因外,对其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并全县通报。

五、项目任务单位及责任单位

项目任务单位:县发改局、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经信局、服务业局、安监局、人社局、人防办、消防大队。

项目责任单位: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新县城指挥部、县招商局、太平镇、胡家镇、甜水镇、高升镇、得胜镇、陈家镇、古城子镇、沙岭镇、坝墙子镇、吴家镇。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2014年盘山县分类实施项目手续办理任务表

附件2:盘山县重点项目手续办理任务通知书样表

附件3:盘山县重点项目手续办理进展情况说明样表

 

附件下载地址:邮箱psxxmb2014@sina.com  

密码ps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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