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盘县政办发〔2014〕7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送及汇报材料准备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31 浏览次数:442

盘县政办发〔2014〕7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县政府常务会议是县政府集体讨论研究全县重大经济社会事务,对政府工作中重大事项的实施管理进行最高决策的形式,其质量和效果,直接关系到县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水平、科学执政能力和民主执政形象。为保证会议质量,增强会议效果,提高工作效率,2014年4月,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盘县政发〔2014〕11号)。几个月来,各部门都能较好地按照《盘山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要求认真执行,但实际运行中也还存在不按规定报送议题、汇报材料送达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主要任务

(一)讨论决定报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及县委的重要事项;

(二)讨论通过提请人大或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报告;

(三)讨论通过由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和重要行政措施;

(四)讨论研究政府全面工作和重大事项,研究决定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重要事项;

(五)讨论决定以政府名义授予集体、个人荣誉称号和表彰决定;

(六)决定和部署县政府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其他事项通过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业务会议讨论研究,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报送

(一)需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必须事先由有关职能部门组织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填写盘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待议议题申报单(见附件1),报县政府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县长确定,各相关部门自留底稿,确定后的议题由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负责收集。

(二)请求县政府研究解决的问题或还需要报请县委常委(或扩大)会议讨论审定的问题,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和措施,以及政策依据。

(三)涉及汇报中要讨论的相关问题,会前应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领导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做好政策对照、数据查实、提出对策建议等有关方面的工作,如有意见分歧,由分管领导在会前认真协调,统一认识。

(四)各部门需提请常务会议研究或审定的事项,应在议题成熟后及时按程序向县政府申报,县政府根据议题收集情况或工作情况,择期确定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会期一旦确定,县政府办公室不再临时向各部门收集议题,只从之前收集的议题中选择确定,县政府办秘书股将根据议题名称通知相关部门准备汇报材料。

(五)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不研究讨论未列入议题的事项。

三、汇报材料准备

(一)各部门自接到准备汇报材料通知后,应根据申报的议题准备汇报材料,并及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于会前一天送县政府办秘书股,如未能在规定时间送达汇报材料的议题,则取消该议题该次会议的上会资格,列入下次会议研究。

(二)各部门报送的汇报材料应按照一定的格式规范(见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1、A4纸打印,左上角装订;在首页左上角标注“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字样,加外框用4号楷体加粗顶格排版。

2、标题用2号黑体(不加粗),居中排版;在标题下另起一行用3号楷体(不加粗)注明汇报单位名称全称或规范性简称,居中排版;在汇报单位下另起一行用3号楷体(不加粗)注明时间(常务会议召开时间),居中排版。

3、正文与标题空一行,用3号仿宋体,每页22行,每行28字;正文中第一级标题用数字“一、二、三、……”表示,用3号黑体(不加粗);第二级标题用数字“(一)(二)(三)……”表示,用3号楷体加粗;第三级标题用数字“1、2、3、……”表示,用3号仿宋体加粗;第四级标题用数字“(1)(2)(3)……”表示,用3号宋体。

4、如有附件,应在正文后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每一附件的首页左上角顶格注明“附件1”、“附件2”等字样(用3号黑体)。

5、如属部门代拟,提请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下发的送审文件,需在标题后加小括号注明“送审稿”字样;如属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代拟,需以县政府名义公布实施的规定、办法等,需在标题后加小括号注明“草案”字样,在标题下另起一行注明相关单位名称全称或规范性简称,用3号楷体居中排版。

6、由县政府提请县委常委(或扩大)会议审定的事项,部门代汇报的汇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常务会议议定内容汇报,未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或审定的事项,不得搭车进入县委常委(或扩大)会议,原则上汇报材料需送县政府审核后方可报送。

 

附件:1、盘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待议议题申报单

      2、盘山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样式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9日

 

 


附件1

盘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待议议题申报单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议题名称

 

提请研究

主 要

   

 

本单位

班子研究情况

 

汇报人姓

名及职务

 

需列席的

有关部门或单位

 

议题会前研究协调情况(包

括分管副县长召开协调会情况及有关部门或单位的主要不同意见等,由提请单位提供附件资料)

 

县政府

分管领导

意见

 

县长意见

 

 

系 人:      

办公电话:       

   机:            

   箱:            


附件2

 

 

 

关于XXXXXXX的汇报

×××局

××××年××月××日

 

县政府:

根据安排,现将×××××××××××××××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注: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不加粗)

一、关于××××的基本情况(注:此为第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字,不加粗)

(一)……(注:此为第二级标题,用3号楷体字体,加粗)……

1、……(注:此为第三级标题,用3号仿宋字体,加粗)……

1)……(注:此为第四级标题,用3号宋体字,不加粗)

2)……………………………………………………………

2、………………………………………………………………

1)……………………………………………………………

2)……………………………………………………………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如国家、省、市的要求、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方面)

…………………………………………………………………

三、意见和建议

(一)…………………………………………………………

(二)…………………………………………………………

(三)…………………………………………………………

四、提请需要解决或决定的有关问题

(一)…………………………………………………………

(二)…………………………………………………………

(三)…………………………………………………………

 

注:汇报材料的具体组成部分汇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按规定格式排版。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