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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4〕8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外国人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1 浏览次数:286

盘县政办发〔2014〕85号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国人管理和涉外中介机构管理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任务,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协调管理,形成合力,经县政府研究,成立盘山县外国人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  凯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玉坤    县公安局政委、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员:于宝海    县人社局局长

              唐  博    县司法局局长

              张亚娟    县侨务办主任

              张志东    县民政局局长

              刘忠良    县卫生局局长

              张恩岭    县工商局局长

              齐  贺    县文体局局长

              马红光    县计生局局长

              杨俊铎    县国税局副局长

              卢新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文宇    县经贸局副局长    

              闫海潮    县住建局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卢新强(兼)。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职责任务

(一)加强成员单位之间以外国人管理工作的联系与沟通,全面掌握外国人管理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外国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研究外国人管理工作中的执法问题,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制度;研究外国人管理工作措施;统筹、协调、指导成员单位开展外国人管理工作。

(三)定期听取成员单位外国人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掌握、分析外国人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研究制定外国人管理工作政策和法规提供依据。

(四)会商外国人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研判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情况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五)按照业务管理,由有关部门牵头协调的相关外国人管理事务,不属于本领导小组职责范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任务

(一)协调、指导成员单位外国人管理工作具体事宜,了解掌握成员单位外国人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外国人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二)研究提出外国人管理阶段性中心工作或指导意见,报请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负责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三)适时召开有关成员单位专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难点、重点问题,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四)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外国人管理工作专题调研,分析研究外国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难点问题,提出修改、完善外国人管理工作相关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五)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外国人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相互提供相关信息,收集掌握在华外国人、外国驻华机构、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情报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处理。

(六)负责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及时相互通报涉外重大突发事件的情况信息,提供对外表态口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对外交涉或外宣报道工作。

(七)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的起草、报批、编印工作。

(八)负责协调、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三、运行方式

领导小组通过工作例会的方式工作安排部署和总结,原则上半年举行一次。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参加领导小组召集的会议,领导小组成员或办公室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应指定相关人员代为参加,保证领导小组会议情况的传达落实。

(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要经成员单位同意后,由领导小组组长签批后,印发各成员单位。

(三)外国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简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印发各成员单位。

(四)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事项。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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