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4〕8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办法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4〕8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
盘山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工业产业发展水平,加快产业项目集群集聚,节约利用宝贵的土地资源,实现环境保护与产业提升协调发展,优化过滤招商项目,培植地方税源,解决我县工业企业产业落后、部分产能过剩问题,特制定本评估会审办法。
一、评估会审范围
工业项目评估会审范围为我县工业项目(含农业产业化项目),包括工业新建项目、大型技改项目。
二、评估会审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常务副县长杨凯为组长,以高升经济区、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区、县发改局、经信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安监局、科技局、国土局、农经局、动监局、海洋渔业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盘山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盘山县经信局,联系电话:3552241。
三、评估会审内容
1、工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2、工业项目是否符合各园区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3、工业项目是否符合园区定位、符合产业集聚要求。
4、工业项目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工业项目的实际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建设周期情况。
6、工业项目的科技含量、产品附加值、行业发展、企业创新及未来成长性情况。
7、工业项目的税收贡献情况。
8、工业项目可拉动就业情况。
9、工业能耗评估情况。
10、农业产业化项目评估会审参照工业项目评估会审执行。
四、评估会审程序
1、工业项目评估会审报送。各园区、各镇、各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达成投资意向的工业新建项目和大型技术改造项目,要在第一时间向盘山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申请及项目可研报告书面材料及电子件。
2、工业项目评估会审。评估会审工作由盘山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盘山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申报的工业项目进行会审。
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送项目之日起,第一时间将项目的书面材料及电子件分送至盘山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接到报送项目相关材料3个工作日内,工业项目评估会审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评估会审会。评估会审会由项目投资人介绍项目基本情况,评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根据评估会审责任分工进行提问,项目投资人对相关疑问进行解答。
评估会审会后1个工作日内,各成员单位将评估审核意见书面材料及电子件发送回盘山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审核意见书面材料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成员单位对项目评估会审意见进行归纳总结,汇总材料报盘山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估会审情况形成评估会审报告。评估会审报告报县委常委会最终审定。
3、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备案。评估会审项目的书面材料和电子件由盘山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经审定的评估会审报告作为县规划局、土地局等部门办理规划、土地等手续的前置条件。
五、评估会审责任分工
1、落户园区、落户镇:对工业项目是否符合园区定位、符合产业集聚要求,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建设周期、拉动就业等提出评估审核意见。
2、发改局:对工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新建工业项目核准、新建工业项目备案、工业能耗等提出评估审核意见。
3、经信局:对工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技改工业项目核准、技改工业项目备案、行业发展前景、产能是否过剩等提出评估审核意见。
4、国税局:对工业项目税收贡献情况等提出评估审核意见。
5、地税局:对工业项目税收贡献情况等提出评估审核意见。
6、环保局:对工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环评审批、验收等提出评估审核意见。
7、安监局:对工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评价提出评估审核意见。
8、科技局:对工业项目科技含量、工艺先进程度、科技项目创新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评估审核意见。
9、国土局:对工业项目土地使用等相关情况提出评估审核意见。
10、农经局:对农业产业化项目是否符合园区定位、产业集聚要求,对行业发展、企业创新及未来成长性情况提出评估审核意见。
11、动监局:对农业产业化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畜牧、防疫法律法规,防疫条件提出评估审核意见。
12、海洋渔业局:对渔业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渔业政策和渔业生产法律法规提出评估审核意见。
13、一票否决: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项目,县发改局、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有一票否决权。
六、重大工业项目一事一议
对于重大工业项目(含农业产业化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原则。
附件:《盘山县工业项目评估会审意见表》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