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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4〕113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16 浏览次数:248

 盘县政办发〔2014〕1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预案启动命令

2.1  基本概念

2.2  预案启动

3  应急指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3.2  职责

4  应急报警

4.1  报警程序

4.2  报警内容

4.3  报告和应急记录归档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5.2  启动条件

5.3  响应程序

5.4  应急救援程序

5.5  应急处置

5.6  紧急处置

5.7  应急疏散

5.8  信息处置

5.9  应急结果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保障与储备

6.4  演练、培训宣传

6.5  监督检查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修定与执行

8  附件

附件1:盘山县重大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网络

附件2: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

附件3:盘山县重大危化品重大事故报告单

附件4: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附件5: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

附件6:应急疏散处置方案

附件7: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过程中事故的应对和防范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妥善处理发生的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盘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盘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使用、经营、储存等环节发生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在危险化学品运输(包括道路运输和水上运输)、废弃处置等环节发生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不适用本预案。

1.4  工作原则

1.4.1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遵循政府领导、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1.4.2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配合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预案启动命令

2.1  基本概念

2.1.1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过程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2.1.2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主要事故类型包括泄漏、火灾、爆炸。

2.2  预案启动

本预案的启动命令由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发布或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3 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盘山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在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应迅速通知相关部门成立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3.1.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县政府成立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县公安局(含消防大队、交警大队)、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防办、县人武部、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委宣传部。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副组长履行组长职责。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副职依次履行主要领导职责。

3.1.2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电话:3552350),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担任。

3.1.3县应急救援单位主要职责

县安监局:承接事故报告,请示启动《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报告救援进展情况,编制预案,检查预案演习,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宣传和教育。

县公安局:制定事故现场疏散和警戒方案,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人员疏散撤离,核对死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消防大队负责事故受伤和被困人员的搜索,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交通管理大队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治疗、救护、转移、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监测、消除遗留危险物质、调查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

县交通局:负责救援物资、人员运输和现场参与危险化学品的接驳和运输。

县质监局:负责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置。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组织相关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调配。

县住建局:负责应急救援期间建设工程装备的保障和建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人武部:参与对附近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内人员的紧急疏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泄漏危化品围堵工作。

县人防办:负责组织疏散人员进入地下人防工事,妥善做好相关保障和安置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救灾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县监察局:参加事故调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导和对外发布信息,对不符合事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报导,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3.1.4现场应急指挥部

成员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定,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处置等职责。

3.1.5综合协调组

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县安监局相关人员组成。

3.1.6灾情处置组

县公安消防大队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质监局相关人员组成。

3.1.7警戒保卫组

县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3.1.8医疗救护组

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卫生局相关人员组成

3.1.9环境监测组

县环保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环保局及相关人员组成。

3.1.10物资供应组

县发改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县经信局、交通局、民政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3.1.11交通运输组

县交通局局长任组长,县交通局及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3.1.12 社会救援组

县人武部部长任组长,成员由县人武部、人防办、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3.1.13善后处理组

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信访局、总工会、卫生局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3.1.14事故调查组

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县公安局、监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3.1.15专家顾问组

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由县政府机关、企业单位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3.2  职责

3.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审定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2)对应急救援重大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3)任命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4)负责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故信息;

(5)负责批准本预案的启动和关闭。

3.2.2应急救援办公室

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预案的有效性;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和配备的设备、器材、物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检查领导各地、各部门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模拟演习工作。

3.2.3综合协调组

负责现场指挥的全面工作,对有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对应急救援总指挥负责。

3.2.4灾情处置组

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工作,尽快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区,检测危化品的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业救援队伍、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

3.2.5警戒保卫组

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3.2.6医疗救护组

负责现场附近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资讯。

3.2.7环境监测组

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3.2.8物资供应组

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3.2.9交通运输组

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3.2.10 社会救援组

负责对附近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区内人员的紧急疏散;参与危化品泄漏的围堵;做好气、电、水的应急抢修和现场保障工作。

3.2.11善后处理组

负责对事故善后接待处理及安抚工作。

3.2.12事故调查组

负责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3.2.13专家顾问组

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4 应急报警

4.1  报警程序

4.1.1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3552350)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告。

4.1.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4.1.3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4.2  报警内容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涉及范围;

(3)事故原因、化学品名称和数量、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及联系电话。

4.3  报告和应急记录归档

4.3.1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应急电话记录和应急工作记录本,对应急全过程进行记录,保留事故单位上报的电子邮件或传真元件,将全部应急活动记录及资料归档。

4.3.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应保留记录。

5.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5.1.1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接报人在核实事故报告内容的基础上,报告县政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事故情况,认为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下令立即启动《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虽不符合预案启动条件,但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下令启动本预案。如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认事故态势严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超出我县应急救援能力,符合重特大事故上报范围的,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要求上级政府给予应急救援指示和支援。我县原有救援人员积极配合、服从上级政府、部门开展的应急救援行动。

5.1.2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调集有关人员和装备赶赴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地原有的应急救援力量归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

5.2  启动条件

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使用、经营、储存环节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应启动本预案:

1)属于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

2)虽不属于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但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3)接到省级、市级政府联动要求的;

4)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5.3  响应程序

5.3.1本预案进入准备状态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工作,执行以下应急响应程序:

1)及时掌握事故发展和现场抢险进行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落实领导指令;

2)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专家和相关单位做好准备。

3)提供相关预案、专家 、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5.3.2本预案进入启动状态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执行以下响应程序;

(1)及时掌握现场事故发展和现场抢险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

(2)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协调公安、环保、质监、交通、运输、通讯、气象等部门做好支援工作。

5.4  应急救援程序

应急救援相关部门和人员到达事发地后,应迅速整理队伍和装备,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由现场指挥部按照现场侦查和专家组的有关建议,制定具体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并对各应急救援小组下达应急救援命令。各应急救援小组在接到现场指挥部命令后,应按照规定穿戴好相关防护用品,按照方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分工、路线和位置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各应急救援小组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注意自身安全,遇到突发情况要迅速上报。

5.5  应急处置

在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要区分不同物质的处理方法,保证有效处置事故。

5.6  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现场应急指挥部门应依法采取紧急措施,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5.6.1对于含超标有毒有害物质,应迅速组织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做好群众的安置工作。

5.6.2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戒标志,实行交通管制。

5.6.3在江河、湖泊、交通干线等敏感地区处置时,要充分考虑到事故和次生事故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威胁。

5.7  应急疏散

对于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事故,应迅速组织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并根据有害气体扩散的实测距离扩大撤离范围。做好群众安置工作。

5.8  信息处置

5.8.1新闻媒体信息发布要求

事故信息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发布,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和接受媒体采访。

5.8.2现场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当及时发布事故信息,经领导小组批准,发布周边地区人员紧急疏散的公告。当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及时、有序、全面、安全地实施人员疏散,妥善解决疏散群众的临时生活保障问题。

5.9  应急结束

事故处理结束,现场得以控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认现场周边环境检测符合有关标准,可能导致此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结束。在事故调查方面,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个人要协助调查组的调查。事故结束以后,事故调查组在调查清楚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教训以及损失的基础上,完成应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应归档,长期保存。

6 应急保障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技术专家等相关人员的通讯应24小时保持畅通。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通过建立县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数据库,快速准确调度各类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县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发改局、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和各镇、经济园区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县民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调度,确保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器材供应充足、及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储备物资的保管维护,并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确保装备设施的完好。

6.2.2应急队伍保障

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交通局、环保局、卫生局、气象局、事故发生地政府等单位根据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分别建立现场协调、伤员营救、侦检、堵漏、灭火、环境监测、交通运输等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专业队伍,成为我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抢险救援队伍。其他专业性救援队伍,根据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上级指令,同时承担抢险救援工作。

6.2.3交通运输保障

县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交通运输的保障工作。县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公安部门对事故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

6.2.4应急救援人员的个人防护保障

县重大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相关部门的人员,应按照规定先穿戴好相关防护用品,方能进入事故现场参与应急救援工作。除本部门按规定携带的个人防护用品外,一律由物资供应组认真核对并组织将相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到每个部门。各应急救援人员应正确掌握分发到的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方法,注意保管和维护。物资供应组要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供应保障工作,平时加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使其在应急救援中能正常发挥作用。

6.2.5通信保障

各电信运营企业,在应急救援期间,通过采用多种通信手段,实现现场指挥部与县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上级政府部门间的通信畅通。

6.2.6医疗保障

医疗救护组要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必要时请求其它医疗单位职员。

6.3  技术保障与储备

通过成立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和建立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数据库,为我县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6.4  演练、培训和宣传

6.4.1预案演习

县政府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项演练。

6.4.2教育和培训

县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媒体上刊登有关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报警电话,广泛宣传、普及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知识技能,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同时,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市民和有关单位提供应急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

6.4.3本预案每年进行一次演练,各单位也应根据行业监管的性质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

6.5  监督检查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预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7 附则

7.1  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县安监局负责解释并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7.2  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件

附件1:盘山县重大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网络

附件2: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

附件3:盘山县重大危化品重大事故报告单

附件4: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附件5:各类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

附件6:应急疏散处置方案

附件7: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附件1:            

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品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网络

 

 

 

 

 

 

 

 

 

 

 

 

 

 

 

 

 


附件2:                

盘山县危重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成员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政治面貌

职称

专业

联系电话

王殿林

197399

满族

党员

工程师

化工机械

592480359248301390987****

孙学义

1975512

汉族

党员

工程师

机械设计及制造

358293435882461318858****

孙绳昆

19651002

汉族

 

给排水

78318291380427****

贾纪东

1960617

汉族

民建会员

工程师

表面处理

28078951308223****

汪德胜

1967221

满族

 

工程师

电力

1394276****

高俊岭

195113

汉族

党员

安全工程师

焊接工艺及设备

585591258564081390427****

 

 

 

 

 

 

 

附件3:            

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单

                                                                                                                           月   日  第  号

报告单位

 

接报电话

 

通话人及联系电话

 

事故发生地点

                         组(幢)     

通话人职务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类别

 

人员伤亡情况

死亡

 

受伤

 

财产损失情况

 

事故概况

及初步原因

(简述在何单位、何时、何地发生什么事故,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分析等情况)

 

已采取哪些

应急措施

 

事故单位请求事项

 

 

  接报时间:                      接报记录人:

 

 

 

 

 

 


附件4:          

盘山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附件5 :

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

(一)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处置:

1、首先应查明泄漏物质的品名、性质,危化品泄漏的原因、设施等状况,制定相应的抢险措施。

2、救援人员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器具。易燃易爆物质的泄漏,应配备防静电防护服、工具,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防爆通讯设备除外)。有毒物质的泄漏,应配备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专用防护服。腐蚀性液体的泄漏,应当配备防酸服,防护面具等。

3、事故现场应设立警戒隔离区,在该区域内除事故抢险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根据事故发生的部位、物质的性质、泄漏原因等,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方法堵漏,切断或控制泄漏源。

4、根据泄漏部位,确定堵漏措施。

1)生产过程发生的泄漏,可采取关闭进料阀门,停止作业,改变物料流程,局部循环,转移物料等方式,在切断物料来源后堵漏。

2)对储罐等储存设施发生的泄漏,可采取驳卸、倒罐等方法,尽量将发生泄漏的储罐内的物料转移,在此基础上堵漏。

3)对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泄漏,在关闭阀门无效后,可将气体钢瓶推入事故池中。

5、泄漏物质的处置。储罐区液体泄漏时要关闭防火池(防泄漏池)的雨水阀,防止泄漏物质扩散;在其它区域发生液体泄漏时,要用砂土等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对于大型液体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气体的泄漏采取稀释的办法。

6、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7、有毒有害泄漏物如流入居民用水内河、农田,引起水污染及农作物危害,应及时通知环境监测、水利、农业部门,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参加应急救援抢险。

8、泄漏废物处置,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二)火灾、爆炸事故的处置

1、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化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2、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3、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4、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化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采取统一指挥、堵截火势、防止蔓延、分割包围、重点突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5、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

6、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1)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也必须立即用长点火棒将火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

2)首先应扑灭外围被火源引燃的可燃物火势,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

3)如果火势中有压力容器或有受到火焰辐射热威胁的压力容器,能疏散的应尽量在水枪的掩护下疏散到安全地带,不能疏散的应部署足够的水枪进行冷却保护。为防止容器爆裂伤人,进行冷却的人员应尽量采用低姿射水或利用现场坚实的掩蔽体防护。对卧式贮罐,冷却人员应选择贮罐四侧角作为射水阵地。

4)如果是输气管道泄漏着火,应首先设法找到气源阀门。阀门完好时,只要关闭气体阀门,火势就会自动熄灭。

5)贮罐或管道泄漏关阀无效时,应根据火势大小判断气体压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状,准备好相应的堵漏材料(如软木塞、橡皮塞、气囊塞、粘合剂、弯管工具等)。

6)堵漏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用水扑救火势,也可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但仍需用水冷却烧烫的罐或管壁。火扑灭后,应立即用堵漏材料堵漏,同时用雾状水稀释和驱散泄漏出来的气体。

7)一般情况下完成了堵漏也就完成了灭火工作,但有时一次堵漏不一定能成功,如果一次堵漏失败,再次堵漏需一定时间,应立即用长点火棒将泄漏处点燃,使其恢复稳定燃烧,以防止较长时间泄漏出来的大量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从而存在发生爆炸的危险,并准备再次灭火堵漏。

8)如果确认泄漏口很大,根本无法堵漏,只需冷却着火容器及其周围容器和可燃物品,控制着火范围,一直到燃气燃尽,火势自动熄灭。

9)现场指挥部和应急处置组应密切注意各种危险征兆,遇有火势熄灭后较长时间未能恢复稳定燃烧或受热辐射的容器安全阀火焰变亮耀眼、尖叫、晃动等爆裂征兆时,指挥员必须适时做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现场人员看到或听到事先规定的撤退信号后,应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带。

10)气体贮罐或管道阀门处泄漏着火时,在特殊情况下,只要判断阀门还有效,也可违反常规,先扑灭火势,再关闭阀门。一旦发现关闭已无效,一时又无法堵漏时,应迅即点燃,恢复稳定燃烧。

7、易燃液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1)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漂散流淌的易燃液体或挖沟导流。

2)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

3)对较大的贮罐或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大面积(>50㎡)液体火灾则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

比水轻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汽油、苯等),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水泡沫扑灭。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

比水重又不溶于水的液体(如二硫化碳)起火时可用水扑救,也可用泡沫。用干粉扑救,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最好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扑救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罐壁,降低燃烧强度。

4)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对特殊物品的火灾,应使用专用防护服。考虑到过滤式防毒面具防毒范围的局限性,在扑救毒害品火灾时应尽量使用隔绝式空气面具。

5)扑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喷溅危险的液体火灾,必须注意计算可能发生沸溢、喷溅的时间和观察是否有沸溢、喷溅的征兆。一旦现场指挥发现危险征兆时应迅即作出准确判断,及时下达撤退命令,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失。扑救人员看到或听到统一撤退信号后,应立即撤至安全地带。

6)遇易燃液体管道或贮罐泄漏着火,在切断蔓延方向并把火势限制在上定范围内的同时,对输送管道应设法找到并关闭进、出阀门,如果管道阀门已损坏或是贮罐泄漏,应迅速准备好堵漏材料,然后先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或雾状水等扑灭地上的流淌火焰,为堵漏扫清障碍,其次再扑灭泄漏口的火焰,并迅速采取堵漏措施。与气体堵漏不同的是,液体一次堵漏失败,可连续堵几次,只要用泡沫覆盖地面,并堵住液体流淌和控制好周围着火源,不必点燃泄漏口的液体。

8、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未经现场指挥部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附件6:

应急疏散处置方案

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后,根据事故的态势及依据专家组、气象部门提供的资料和建议,由现场指挥部下达应急疏散指令。        

(一)对有毒有害危化品如液氯、液氨泄漏,迅速发出紧急疏散人员的指令并明确疏散范围、路线。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迅速责令当地政府、企业主管部门等立即通知与事故发生地相邻的易燃、易爆化工生产企业停止各项作业,关闭各类物料阀门、管线等,启动喷淋等降温设施,防止事故发生对周边企业危化品储罐造成灾害影响。具体应急疏散方案如下:

1、现场指挥部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风向、风力、温度、湿度等气象资料及专家组提出的事故疏散半径和设立安全地带建议,安全地带一般应设在上风向并远离事故发生地;立即制定出疏散转移方案,然后通知应急疏散组迅速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应急疏散工作。

2、应急疏散组由公安部门、当地政府、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人武部、人防办等组成。可根据事故现场状况,分成事故单位内部疏散小组、邻近单位疏散小组、周边群众疏散小组等,各疏散小组成员分别由广播员、应急照明人员、引导人员、警戒人员等组成。

3、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气象部门在事发现场树立风向标志,以便救援人员随时掌握现场风向,参与应急救援的各类人员、装备应尽量处于上风向;当事故现场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扩散时,除加强作战人员的防护外,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好区域内的居民按照指定路线紧急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对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要及时转移到安全区域,竭力进行紧急救治。

1)事故单位内部疏散

内部疏散小组迅速与事故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要求事故单位将内部人员疏散到该单位的临时安全集结地,同时内部疏散小组立即赶赴现场与该单位相关负责人会合,引导疏散人员安全、有序地向指定的安全地带撤离。

2)邻近单位人员的疏散

邻近单位疏散小组先用通讯工具通知邻近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疏散预案,并要求该单位将人员疏散到该单位的指定安全区域,同时临近单位疏散组立即赶赴现场与该单位相关负责人会合,引导疏散人员安全、有序地向指定的安全地带撤离。

3)周边群众的疏散

外部疏散小组一边立即用通讯工具通知疏散范围内的当地政府、部门的应急救援指挥负责人启动该镇、部门的疏散预案,要求当地政府、部门的疏散组将人员疏散至指定安全区域,同时外部疏散小组立即赶到需疏散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行政村等与该当地政府、部门的疏散组会合,引导疏散人员安全、有序地向安全地带撤离。

如果事故单位在我县与邻近的交界处,疏散范围涉及界外的,外部疏散组长应立即与界外的负责人取得联系,采用上述同样的方法将需疏散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

(二)应急疏散场所

可利用公园、学校、宾馆、防空设施等作为紧急情况下的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三)疏散注意事项

1、分组实施引导

人员集中的场所一旦发生灾害,由于人们急于逃生的心理作用,很可能会蜂拥而滞于通道口,造成拥挤堵塞,甚至发生挤压。此时,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要设法引导疏散,为人们指明各种疏散通道。

2、疏散秩序维护

广播员不断用手势、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秩序。同时内部安全保卫人员、服务人员迅速到位,组织人员疏散,同样用广播、喊话稳定人们情绪,组织好引导疏散工作,维持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3、正确选择疏散路线

由于建筑各异,出入路线复杂,人员密集,必须根据各类建筑特点和人员流动情况选择,选择内容包括:

1)选择最短的直通室外的通道、出口;

2)尽量避免对面人流和交叉人流;

3)选择有新鲜空气的通道出口;

4)选择直接通往疏散楼梯间通道出口。

4、疏散过程中,要注意利用口罩、毛巾、手帕等捂住鼻孔以防止烟呛、中毒,进行自救互救,有组织的向下层、出口处疏散。烟气充斥应采用较低的行走姿势,必要时应告知爬行撤离。对救出人员要清点人数,看是否全部救出。受伤者救出后应迅速送往医院。


附件7: 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序号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宅电

1

县政协主席、县公安局局

组长

李朝品

2683801

1384272****

2288021

2

安监局局长

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于怀文

3552211

1590427****

3833303

3

消防队长

灾情处置组组长

田洪波

3576001

1830427****

 

4

公安局副局

警戒保卫组组长

  卢新强

2683886

1370427****

2808178

5

环境保护局局长

环境监测组组长

李政民

3711001

1560987****

 

6

县发改局局长

物资供应组组长

王洪波

3552168

1370423****

3953303

7

交通局局

交通运输组组长

董学春

5681666

1394270****

2926618

8

县人武部部长

社会救援组组长

吴国雄

3552158

1820427****

 

9

卫生局局

医疗救治组组长

刘忠良

3570003

1564278****

 

10

县移动公司经理

成员

李再灵

3593398

1590427****

 

11

县联通公司经理

成员

尹荣卿

3550001

1860427****

 

12

财政局局

成员

龙治良

3780001

1384278****

6615450

13

县住建局局

成员

李晓猛

3552990

1399872****

3811686

1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

成员

于宝海

3552222

1399879****

3877889

15

县农村经济局局长

成员

赵继刚

5586351

1370427****

5861823

16

民政局局

成员

张志东

6605066

1394270****

3827199

17

县气象局局

成员

 

3570010

1594276****

 


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续)

序号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宅电

18

广电中心主任

成员

张占果

6699001

1323428****

3811000

19

县国土资源局局

成员

李成建

3783001

1518427****

3388002

20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

成员

柳少良

6617001

1399875****

6652789

21

县教育局局

成员

徐铁山

3552188

1384273****

8503221

22

县水利局局

成员

金中坤

3582175

1360427****

3833568

23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

成员

张士凯

3575800

1594279****

3872039

24

县供电分公司

成员

马景明

6610500

1338680****

 

25

县粮食局局

成员

孙凤军

3576677

1384276****

5941488

26

县农机管理总站站

成员

黄文生

3575551

1384273****

3829595

27

县供销联社主任

成员

张万江

3552280

1370007****

 

28

县文体局局长

成员

 

3888898

1330987****

3813344

29

委会专职委员

成员

刘希凯

5586456

1384278****

 

30

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3552212

1590493****

3676456

31

县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杨宝娟

3552350

1370987****

 

32

县安监局党组纪检组长

成员

 

3552213

1870427****

 

33

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

蔡立新

3552213

1504230****

 

 

县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0427-3552350   355222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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