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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5〕2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黄金村回迁 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0 浏览次数:232


盘县政办发〔2015〕26号


太平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太平镇黄金村回迁安置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回迁安置工作有序、平稳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黄金村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长:许  龙    副县长

副组长:张雅金   太平镇镇长

 员:李子明    县征管办副主任

 鑫    县建投公司副经理

任正雨    县城指挥部工程办副主任

任大鹏    县住建局城市管理股股长

张文海   太平农场副场长

丁福祥    太平镇黄金村党委书记

 斌    尚居物业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太平镇政府,办公室主任张文海(兼)。

各成员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太平镇政府:负责整个回迁安置综合协调工作。

县征管办:负责核算、支付房屋差价款。同时做好合同归档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做好室内水、电、气等相关设施安装工作,做好房屋验收工作。同时协调县民政局做好小区标识工作。

县城指挥部:负责做好小区排水和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县建投公司:负责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小区公共设施资产登记。

物业公司:负责与相关部门对接,做好回迁户入驻准备工作。

以上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回迁安置收尾工作,确保4月20日前小区具备回迁入驻条件。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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