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5〕4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山县推进 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5〕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孙 雨 县 长
副组长:张德坤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伟山 副县长
许 龙 副县长
孙亚军 副县长
汪晓辉 副县长
赵玉坤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何 强 县政府办主任
贾凌义 县编委办主任
王洪波 县发改局局长
吴筱静 县法制办主任
何相民 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
在各镇、经济区及县直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镇政府、经济园区相关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服务百姓事项改革组7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专家组4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县政府办,从县政府办和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实行集中办公,对外以“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 长:贾凌义 县编委办主任
副组长:丛晓光 县编委办副主任
田 贺 县法制办副主任
万 颖 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长
负责牵头推进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 长:王洪波 县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王 兴 县经信局副局长
李 侃 县国土局副局长
杨春林 县环保局副局长
单忠业 县住建局纪检组长
王艳章 县海洋与渔业局副书记、副局长
王立新 县规划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 长:于宝海 县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鲁晓玲 县人社局纪检组长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 长:龙治良 县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徐永春 县物价办副主任
王 兴 县经信局副局长
夏 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清单目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张恩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陈 涛 县发改局副局长
王海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 长:徐铁山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彭学菊 县科技局副局长
乔晓胜 县文体中心副主任
孙中文 县广电中心副主任
戴素兰 县卫生局副书记、副局长
吕 震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七)服务百姓事项改革组
组 长:何相民 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孙俪洪 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海涛 盘锦高升经济区副主任
赵恩杰 县公安局副局长
单忠业 县住建局纪检组长
夏 林 县民政局副局长
万 颖 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长
林春山 胡家镇副镇长
张 哲 甜水镇副镇长
董 京 太平镇副镇长
贾可新 得胜镇副镇长
纪 君 高升镇副镇长
王先友 陈家镇副镇长
崔国文 沙岭镇副镇长
张春林 吴家镇副镇长
赵 勇 坝墙子副镇镇长
蔡小旭 古城子副镇长
负责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关证件办理等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解决房产证、驾驶证等与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证件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将社会管理职能下放到镇、村(社区),探索建立架构合理、职能明确、运转高效、服务优质的新型社会管理和服务机制。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 长:何 强 县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丛晓光 县编委办副主任
陈 涛 县发改局副局长
鲁晓玲 县人社局纪检组长
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各镇、经济园区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 长:王玉才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组长:杨 亮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基层政府、服务对象等提出的各地区各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 长:吴筱静 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田 贺 县法制办副主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及时提出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建议,对改革涉及到的县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等。
(四)评估专家组
田作仁 县人大综合办主任
孙玉彪 县人大内司工委主任
张 倩 团县委书记
车慧娟 县法院副院长
晏 安 县检察院副院长
柏 岚 县统战部副部长
王 丹 县教育局副局长
田 禾 县委党校副校长
孙继奎 县医院副院长
由县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咨询委员会成员组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扩充。主要任务是受协调小组委托,对县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举措进行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的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扎实推进本领域的改革,注重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县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坚持舍利为公,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镇、经济区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强力推动,强化责任,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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