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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5〕50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6 浏览次数:166


盘县政办发〔2015〕5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16日

 


盘山县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机遇之年。按照省、市政府的总体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盘山县 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全面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夯实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思想根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做好当前各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行动指南。全县要把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狠抓到位,要认清依法行政工作新形势,把握机遇,加强学习,真正做到理论武装头脑,为落实好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

1、制定《盘山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5-2017年)》,明确未来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2、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机制,科学设定考核项目,细化考核标准,抓好考核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继续做好向上级政府书面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向同级党委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并接受人大常委会审议。

4、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指导各镇、县直各部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帮扶政府法制工作薄弱的镇和部门竞进提质。表彰一批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

6、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发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机制。加大政府法制机构在调研起草环节的参与力度。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立规工作的机制。建立文件起草部门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制度。

7、加强规范性文件规范化建设。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签批、备案工作等环节制定规范化流程。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

8、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选取1-2件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探索委托第三方评估。  

9、认真做好上级机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四)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0、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审改办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通过报送备案、开展检查等方式,监督各镇县直各部门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并组织实施。

11、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综合监督职能。法制办具体组织实施对县本级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活动的综合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案卷集中评查,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收费等执法行为的重点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报备、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12、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落实联席会议、联络员、案件咨询等制度,健全案件通报、案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运用好两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两法衔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3、实现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参与案件庭审旁听、座谈、案件咨询、案情通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和互动。  

(五)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彰显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14推动全面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对应当受理的复议案件要有案必立、有案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复议权。更加注重运用听证、调解、现场调查等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探索行政复议决定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15、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加强复议能力建设,配足、配强与出庭应诉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复议应诉专业人员。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度,规范完善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签发行政复议决定书制度。

16、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主动出庭应诉,按规定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要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六)扎实开展政府法制研究宣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17、认真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推动建立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要求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部门法的宣传。

18、组织对各镇、县直各部门新进和调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法制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开展行政执法相关知识的授课。

七)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化建设,巩固法治政府建设载体

19、强化外网运营。加强盘山县政府网的维护更新、信息采集和安全防护,建成功能齐全、内容丰富、外形美观、布局合理、信息量大的外网形象窗口。

20、开发内网建设。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查询系统和行政复议网上办理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建立行政首长是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法制部门加强依法行政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镇和部门给与通报表彰、推广经验,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三)各镇、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要点,制定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于2015年4月底以前,将计划报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跟踪了解本工作要点实施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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