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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5〕52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山县农村供水上收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4 浏览次数:216


盘县政办发〔2015〕5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农村供水上收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2日

 


盘山县农村供水上收工作推进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盘锦城乡供水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自来水管理站基本情况

    盘山县十个镇共有自来水管理单位13家,其中:镇政府集体管理的有5家,个人承包经营的有8家,具体情况如下:

    1、镇政府集体管理单位

1)古城子镇自来水管理站;

2)沙岭镇自来水管理站;

3)甜水镇自来水管理站;

4)胡家镇自来水管理站;

5)太平镇自来水管理站。

2、个人承包经营管理单位

    1)棠树自来水管理站,承包人刘金祥,承包期限为2001年11月1日—2015年11月1日,承包期15年。

    2)坝墙子自来水管理站,承包人邢宝廷,承包期限为2004年1月1日—2033年12月31日,承包期30年。

    3)吴家镇自来水管理站,承包人齐凯,承包期限为2008年1月1日—2037年12月31日,承包期30年。

    4)陈家镇陈家自来水管理站,承包人杨国东,承包期限为2005年7月24日—2035年7月24日,承包期限30年。

    5)陈家镇统一自来水管理站,承包人周广玉,承包期限为2005年7月24日—2035年7月24日,承包期限30年。

    6)高升镇高升自来水管理站,承包人张维双,承包期限为2004年3月20日—2054年3月20日,承包期限50年。

    7)高升镇喜彬自来水管理站,承包人王宝杰,承包期限为2004年3月20日—2054年3月20日,承包期限50年。

    8)得胜镇自来水管理站,承包人荣宝权,承包期限为2010年4月29日—2020年4月29日,承包期限10年。

二、工作目标

配合市政府完成全市城乡供水整合工作。确保我县各镇自来水管理上报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7月15日—8月5日,由各镇政府组织人员对所属自来水管理站资产情况进行重新摸底调查、核实工作。

    2、8月6日—9月20日,完成自来水管理站资产登记、审核、评估及农村自来水管理站上收协议签署工作。

    3、在市里未完成农村自来水管理站上收工作的过渡阶段,各镇政府负责居民日常供水工作正常平稳运行。

    四、责任分工

    1、本次农村自来水管理站上收工作,各镇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具体操作实施。

    2、县住建局、水利局、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3、县财政局、审计局、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对各镇政府上收工作提供指导服务。

    4、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镇政府上收工作按时间节点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盘山县农村自来水公司征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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