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发〔2015〕1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盘县政发〔2015〕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普查与评审,县政府决定将“沙岭镇集贸市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盘山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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