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发〔2015〕1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向县国资公司 划拨海域使用权有关事宜的决定
盘县政发〔2015〕16号
县国资公司:
为促进你公司发展,经研究决定:
一、将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贝类增值管理站及贝类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积为1158.2公顷的8宗海域使用权划归你公司。
二、上述海域使用权应根据相关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价值,作为资本金投入,计入你公司的资本公积。
附件:8宗海域使用权证书号及面积。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日
附件:
8宗海域使用权证书号及面积
国海证:042101810号 119.4 公顷
042101811号 176.3 公顷
042101812号 201.8 公顷
042101813号 195.8 公顷
042101814号 308.3 公顷
022104455号 53.3 公顷
022104456号 53.3 公顷
022104457号 50.0 公顷
总 计: 1158.2 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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