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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5〕78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9 浏览次数:171


盘县政办发〔2015〕7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推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现就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责任感

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及其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一条主要渠道,是展示政府工作风貌和成效的一个重要窗口,也是政府领导制定政策、科学决策、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政府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努力使政务信息工作更加符合形势发展和政府工作的需要,成为政府及时掌握基层工作实情,正确决策部署,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有效抓手。

  二、突出重点,全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

  (一)明确报送重点。信息报送工作要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精神情况;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重要经济指标完成、经济运行态势、重点项目及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各镇、各部门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绩、典型作法、成功经验、亮点工作、重大活动等;群众普遍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重、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二)提高信息质量。全力保障政务信息质量,要把握准确性和时效性,确保重大信息或约稿按照时限报送,避免因工作拖拉错失有价值信息的报送时机,导致信息迟报和漏报。各镇、各部门分管领导要对上报的每一条信息要严格把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信息工作人员要精编细选,字斟句酌,做好信息的捕捉收集、挖掘整理和提炼工作,大力提升信息的综合参考价值和使用效率。要加强信息调研,将其作为提高信息质量的突破口,增强信息的内涵和深度,力争做到主题鲜明、标题简明、文字精练。

  (三)把握信息时效。各镇、各部门要有强烈的政治敏锐性及信息意识,结合本镇、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及时编报政务信息。特别是对涉及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及阶段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要做到及时撰稿、及时上报,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全面展示工作成效。县政府办公室将按月向全县通报各单位信息上报、采用和约稿完成情况,并将汇总结果向县政府领导汇报。

(四)认真撰写约稿。为切实增强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县政府办公室将采取指定内容、限定时限等方式,不定期向有关单位下达信息约稿任务,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质量按时完成。

  三、加强领导,切实抓好信息基础工作

  一要提高重视程度。各镇、各部门要将政务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二要严格考核工作。各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效率高”的要求,建立健全信息收集、编写、报送、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制度,把信息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考核范围,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通报的数据,落实奖惩。三要保证工作力量。各镇、各部门都要设置专兼职信息员,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信息工作力量。要大力支持信息员收集、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为其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以及开展工作等方面保证工作时间、提供便利条件。

    四、明确要求,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一)严格考评工作。县政府将政务信息工作作为衡量各镇、各部门政务规范考核的参考依据,并制定了《盘山县政府政务信息考核赋分标准》,进一步量化基本任务、信息采用和领导指示分值,对各镇、各部门政务信息工作进行积分考核,每月通报各单位信息采取、得分、报送等情况;同时,对报送信息不积极、未完成基本任务或迟报、漏报重大信息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建立信息工作人员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分管信息工作领导姓名、本单位信息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9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县政府办信息股。

(三)报送方式。各镇、各部门报送信息主要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电子邮箱地址:Ps3552566@163.com,联系人:王亚楠,联系电话:3552566。

附件:1、盘山县政府政务信息考核赋分标准

      2、盘山县信息员呈报表

      3、月任务分解表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7

附件1:

盘山县政府政务信息考核赋分标准

 

    1、各镇及部门每月上报信息完成任务值计10分,未完成计0分;

2、被市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刊物采用后,加2分/条;

3、报省信息,加2-5分/条;如被省采用,按省采用分值另予加分;

4、完成约稿任务,加2-5分/条,如被采用,另予加分;如未按时完成约稿任务,扣2分。

5、一条信息被多栏目采用的,可重复计分。

 

 

 

 

 

 

 

 

 

 

 

附件2:

盘山县信息员呈报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

姓名及职务

 

联系方式

 

注:此呈报表请于2015年9月11日前以邮件形式上报政府办信息股。

 

 


附件3:

月任务分解表

 

任务值

 

任务值

胡家镇

5

甜水镇

5

太平镇

5

得胜镇

5

高升镇

5

陈家镇

5

沙岭镇

5

吴家镇

5

坝墙子镇

5

古城子镇

5

公安局

4

农经局

4

农机总站

4

市场监督管理局

4

人社局

4

服务业局

4

广电中心

4

经信局

4

海洋与渔业局

2

安监局

2

科技局

2

粮食局

2

动监局

2

水利局

4

发改局

4

统计局

1

国土局

2

教育局

4

卫生局

4

人口计生局

4

住建局

4

环保局

4

民政局

2

规划局

4

城乡办

4

交通局

4

外贸局

2

档案局

1

油服办

1

物价办

1

民族宗教局

1

残联

1

供销联社

1

财政局

4

审计局

1

司法局

1

新闻中心

2

金融办

2

旅游局

4

项目办

4

国税局

2

地税局

2

编委办

1

建投公司

2

行政服务中心

1

综合执法局

2

公管办

1

县城指挥部

5

新材料产业园

5

高升经济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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