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5〕93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盘山县示范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5〕93号
太平镇、得胜镇、高升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示范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盘山县示范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宜居乡村建设精神,进一步完善、提升盘山县宜居乡村建设成果,县政府决定打造高升镇至太平镇沿线镇村的宜居乡村示范带,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面巩固宜居乡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牢牢把握提升、完善这个主题,本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的原则,在精致上做文章,在精品上下功夫,在文化底蕴上用真力,以特色为突破,以规划为引领,通过全力打造村屯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农村产业发展等一系列提升工程,打造一批“生态良好、设施齐全、功能完善、产业发展、管理到位、宜居宜业”的示范村。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由县政府统一领导示范村建设工作,明确工程内容、标准等,统筹安排各项工程时间进度;各镇村是推进示范村建设的责任主体,按照全县统一工作部署,负责各项工程的具体实施;县直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提供业务指导。
(二)提升完善,整体推进。牢牢把握提升完善这个主题,坚持前瞻思维,科学谋划,适当提高各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细化、优化,提升建设档次。整体推进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四大类工程,实现示范村建设管理系统协调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
(三)多元投入,群众参与。县、镇级政府要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投资力度,利用财政资金杠杆,引导群众加大对私产的建设投入。要运用市场机制筹措建设资金,努力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加大示范村建设投入;同时,要强化群众主体功能,引导广大群众筹资筹劳参与建设,提高示范村建设水平。
三、工作范围(3镇11村)
高升镇镇区(高升高速路口至得胜镇接壤处)、边北村、高升村;得胜镇镇区、大仓村、绕阳村、三棵村(九屯)、大荒村、得胜村;太平镇镇区(铁路桥至305国道段)、新村村、仙水村、常家村、八间村。
四、工作内容
在巩固已取得宜居乡村建设成果的同时,以提升、完善为重点,全面提升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水平,大幅提高示范村建设整体档次,为全县宜居乡村建设做出表率。
(一)全力推进环境治理提升工程
1、提高绿化工作水平
各镇村要增加绿化面积,确定好绿化树木品种,提前做好订购工作,入冬前完成绿化树木栽植的土方工程,入冬后立即进行栽植。加大连接各示范村的交通沿线两侧绿化栽植力度,按照“见缝插绿、填平补齐”的原则,增加绿量,植满栽严,打造绿化走廊。村内重点实施“大树进村、果树进院”工程,增加村内绿化面积。村内有条件的道路要全部实现绿化,可在宽阔的路肩或院外“台田”上栽植行道树,树下应种植花草、灌木,实现立体种植;不具备乔灌木绿化条件的道路,路肩或“台田”上也应种植花草;村屯广场、氧化塘周围应栽植大型乔木,每家每户应种植1至2棵乔木树苗,位置不限,房前屋后、院内院外均可,并利用空闲隙地等打造绿化景观节点、乔灌结合、花草搭配、提质提档;农户院内要种植果树,特别是后院种植果树面积要达到园田面积的50%以上,栽植品种由群众自主决定。同时,配备使用多种绿化养护机械,建立绿化管护机制,进一步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率,树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大幅度提高绿地养护管理水平。(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农经局)
2、提高垃圾管理水平
一要实行垃圾分类。结合城乡一体化大环卫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垃圾填埋池和分类式垃圾收集箱,实行垃圾分类、减量处理,提高垃圾处理水平,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100%。二要完善垃圾处理设施。示范村全部使用分类式垃圾箱,要求样式统一,美观大方,完好无损,与村屯整体环境相协调;垃圾填埋池周围要设立规范、美观的围档,及时填埋可降解垃圾,防止垃圾飘散。三要试行公司化保洁。建立保洁公司,实行规范运作,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保洁员全天候在岗,实现村内保洁常态巡查、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日产日清,确保村屯环境干净整洁。(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宜居办)
3、提高院落治理水平
一是有规划。各村要对庭院环境进行统一规划,按功能区划分,实现院落物品分类管理、有序摆放。二是有硬化。组织农户对院内甬路进行硬化建设,宽度可根据庭院实际情况确定。引导农户尽量按照本村庭院规划要求统一风格、统一样式,实施栅栏、矮墙、仓库等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整齐划一,为规范庭院环境提供硬件支撑。三是有净化。引导农户经常打扫庭院,规范摆放物品,清除废旧物,拆除、整修院内有碍观瞻的棚厦,实现院落环境干净整洁。四是有绿化。引导村民科学种植果蔬、花卉,架设葡萄架、绿荫廊等,实现农作物种植矮化、美观,美化院落环境。五是有评比。定期对农户家庭卫生、院落美化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确保家庭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妇联)
4、提高氧化塘建设水平
结合村屯实际,规范氧化塘建设,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突出氧化塘景观作用,实行氧化塘生态护坡工程,在具备条件的氧化塘岸边建设功能服务区,并栽植乔灌木、花草等。在氧化塘内实施节点景观建设,不断丰富塘内植物种类,在保证净化效果的基础上,增加观赏效果,将氧化塘打造成乡村特色风光带。(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环保局)
5、提高秸秆治理水平
积极开展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遏制秸秆焚烧,治理环境污染;同时,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科普宣传,增强农民环保意识。(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农经局)
(二)全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
6、提高道路建设及边沟治理水平
加强连接示范村交通沿线管理养护力度,确保道路完好,通行顺畅。道路应修建双侧路肩,根据实际确定宽度,与黑色路面、边沟衔接顺畅,做到规范、美观、实用。村内主要街路要有道路名称,并设立具有地域特色的道路标识牌。除今年新修黑色路面外,其余黑色路面需加铺一层沥青,边北等村屯道路在5米宽左右村路,中间要加设行车线。高升镇区十字路口至得胜镇交界路段道路北侧要新增加人行甬路,铺设黑色路面。为保护道路应设置可移动挡车桩等安全防护设施。所有示范村要科学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泊位)。边沟要在工程化基础上,统一水平标高,统一建设尺寸,建设风格要与整体环境相协调,上沿要与道路、台田接茬平顺,并及时进行清淤,确保边沟互连互通、排水通畅,严防边沟淤塞。高升村等没有边沟的村路,要增设边沟,边沟无论大小,必须全部实现硬化,每一条边沟都要取直,要用同一材质,能用石砌的尽量用石砌,并且同一条边沟规格要统一、样式要统一、颜色要统一。边沟两侧要全部绿化、美化,不允许出现杂草。(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宜居办)
7、提高院落围(栏)墙建设水平
突出田园风貌,统筹推进围栏(墙)、庭院门、门楼、大门垛建设,统一建设尺寸、风格样式和色彩,力求简洁大方、整洁美观。院墙建设必须有地墩、地梁作为基础,确保坚固耐用。院墙粉刷前必须罩面,确保墙面平整美观。加强后院围(栏)墙的建设力度,及时拆除村内院落尤其是后院的残墙断壁,同一道路两侧院落围(栏)墙要保持协调一致。提倡结合乡村文化特色,实施文化墙建设。文化墙位置应位于村内主要道路两侧,要合理安排建设数量,严把建设质量,全面展现农村风貌。(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宜居办)
8、提高入户桥建设水平
因地制宜、科学设计,统一入户桥样式、宽度和颜色,入户桥应由桥洞、桥面、桥栏杆等部分组成,并按照规范进行施工,确保结构科学、质量坚固。桥洞应与过户管紧密契合,与边沟接茬平顺;桥面必须硬化、平整;桥栏高度、大小必须适当、无破损;桥体、桥栏杆颜色应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宜居办)
9、提高厕所及畜禽粪便治理水平
全面推广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无害化厕所入室率达到100%,室外厕所全部取缔;同时,加强畜禽管理,禁止农户在院内进行商品化畜禽养殖;为农民统一规划畜禽养殖场所,做好现有商品化畜禽养殖户的迁移工作,并建设足够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卫生局、县动监局)
10、提高路灯管理水平
示范村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筹资增加路灯建设数量。具备条件或开展乡村旅游的村屯,在不影响路灯安全使用的基础上,可加大对路灯杆的美化和利用力度,加挂高品质灯箱、宣传板等,实施村屯夜间亮化工程,改善村内夜间整体环境;同时,要加大村内路灯光源、灯杆、元件、线路等配套设施维修养护力度,确保路灯完好率、亮灯率达到100%。(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住建局)
11、提高危房改造及平改坡建设水平
保持延续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突出乡村特色和地域风格,科学规划设计,全面完成示范村危房改造工作,农村危房翻建、新建房屋要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达到7级抗震设防要求;同时,整村推进示范村农房平改坡工程,沿线村屯所有房屋必须全部实现坡顶,且在一个行政村内,坡顶颜色必须一致,以红色屋顶为主色调。有条件的村屯,可以对农户房屋局部进行装饰,墙体立面颜色可进行统一粉刷。危房改造率和平改坡率均要达到100%。(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住建局、县农经局)
12、提高架空线路治理水平
根据示范村实际,提倡规范村庄路灯杆、电线、电视、电话、网络光纤等线路架设,有条件的村屯可全面入地,确保架空线路路由规范,架设合理,提高村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经信局)
13、提高村屯文化广场建设水平
加大各村屯文化广场建设力度,根据村屯实际,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广场面积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地面要实现硬化覆盖,周围有花卉植被,实现绿化、美化、亮化和功能完善,有良好排水条件。加大广场配套设施建设力度,要有路灯、有座椅、有体育设施、有健身器材、有电子大屏幕、有10平方米以上的宣传橱窗、专栏等。示范村的所有村屯文化广场均要有搭建临时舞台的位置、用地、电源接口,具备接待市、县区送戏下乡演出条件;同时,广场周边应配套建有不低于200平方米的综合文化服务活动中心,兼有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多种功能。(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文体中心)
14、提高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水平
结合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全力推进大伙房输水延伸工程建设,清理、整合乡镇供水资源。率先实现大伙房输水覆盖示范村,实行24小时供水,确保水质检测指标与频次双达标。高升经济区利用石山、高升水源,全域达到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标准,实现24小时供水。(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住建局、县水利局)
(三)全力推进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15、提高浴池运营管理水平
示范村必须建有村浴池,目前已有村浴池的应在现有基础上加强管理,提高运营质量,没有浴池的村要按时间要求加快建设。新建的村澡堂一般不小于200平方米,村浴池可实行全天运营,也可以限时运营,限时运营的每周必须保证至少运营4天。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可增加小商品、理(美)发等服务项目。示范村澡堂应注意节能和环保,鼓励使用空气热能转换装置及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并做好污水排放处理。(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服务业局)
16、提高超市运营管理水平
示范村必须建设金社裕农超市,面积要符合村屯标准化超市建设方案的统一标准。不断加强标准化超市运行体系建设,除配备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货物外,还要丰富货物种类,适当配备小家电、五金工具等货物,并开展代缴电话费、网费等服务,设立快递业务代存点,不断拓宽超市经营范围,为百姓提供便捷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将超市升级为农村综合服务体,引进农村电商平台“裕农购”、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农村物流快递和农村跨境直购等服务项目,满足群众不同需求。(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供销联社)
17、提高燃气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加大燃气管线、设施建设力度,燃气管线铺装率要达到100%,使用率要达到95%以上,冬季使用燃气供热率要达到60%以上。鼓励村民冬季使用燃气壁挂炉取暖,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加强对村民引导教育,做好用气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力度,确保用气安全。(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住建局)
18、提高村卫生室管理水平
做好卫生室管理工作,完善村卫生室药品及医疗器材配备,常用药品不得少于120种,且必须为国家基本药物,配齐基本医疗、办公、水电等设施设备。每个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按服务人口1‰-1.2‰比例配备,医护人员必须全天候在岗,并加强医护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医疗医技水平;同时,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并加强对村卫生室运行管理情况的考核,提升村卫生室使用率,为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卫生局)
19、提高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水平
以示范村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工作,通过新开、调整、延伸等手段,调整既有线路走向和客运车辆,在示范村优先开通公交路线,实现村民“一站式进城”。(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交通局)
20、提高农村日常管理水平
根据示范村建设管理实际,对现有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提高约束水平。严格长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资金、人员、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村屯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探索完善示范村社区化管理新模式,推广平安社区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民政局、县编委办)
(四)全力推进农村产业体系提升工程
21、提高农村产业发展水平
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创新农村产业业态,在示范村重点发展设施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庭院经济、认养农业等产业,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全面形成宜居乡村建设与农民增收致富相互统一、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责任主体:各镇村,指导部门:县农经局、县旅游局)
五、工作时限
(一)准备阶段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
工作任务:各镇村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拟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建设阶段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
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各镇、村统一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县直各相关部门提供业务指导。
(三)验收阶段
时间安排: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工作任务:县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宜居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县政府成立由孙雨县长任组长,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住建局、县农经局、县卫生局、县规划局、县文体中心、县服务业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城乡办、高升镇、得胜镇、太平镇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宜居乡村示范带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导考核等,确保示范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示范带涉及镇村为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建设推进。各镇党政一把手一定高度重视,要亲自抓,每一个建设项目都要亲自把关,每一个环节都要有专人负责,确保每一项工作都保质、保量、按时间节点完成。各村书记、主任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必须指导、督促工作人员施工。整个建设过程,各镇村不允许出现任何影响施工、影响工程质量现象发生,一旦出现问题,追究镇村主要领导责任,并严肃处理。
(三)千方百计,加大投入力度
除积极争取省市里支持外,县里将拿出部分专项资金,打造宜居乡村示范带。各镇要多方筹措资金,以社会资本融入保障示范带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决不允许出现因资金而影响工程进度现象发生。
(四)务实求效,强化督导协调
各镇要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倒排工期,拿出以天计算的推进时间表。领导小组每周要组织召开一次协调推进会,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城乡办每周要专项督查一次,全面掌握整个示范带建设推进情况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以督导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盘山县宜居乡村示范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盘山县宜居乡村示范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 雨 县 长
副组长:张德坤 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伟山 副县长
许 龙 副县长
孙亚军 副县长
汪晓辉 副县长
成 员:王玉才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贾凌义 县编委办主任
张岩松 县妇联主席
韩铁民 县经信局局长
李晓猛 县住建局局长
李 妍 县规划局局长
李政民 县环保局局长
赵继刚 县农经局局长
孙晓飞 县水利局局长
刘树明 县卫生局局长
孙 新 县动监局局长
董学春 县交通局局长
张志东 县民政局局长
孙祖凯 县服务业局局长
刘 坚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丹丹 县旅游局局长
肖景波 县城乡办主任
齐 贺 县文体中心主任
张万江 县供销联社主任
张 明 高升镇党委书记
王志杰 得胜镇党委书记
梁庆复 太平镇党委书记
张宝军 高升镇镇长
张树宝 得胜镇镇长
张雅金 太平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办,办公室主任肖景波(兼)。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