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5〕97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5〕9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应急办函〔2015〕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5〕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渠道畅通、报告及时准确、处置科学有效,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报告是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工作,是领导同志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危害程度、科学做出预防和应对决策的重要依据,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县政府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要求突发事件信息即发即报、不得拖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主动性不足、敏感性不高、时效性不强等问题。各镇、各部门、经济区要高度重视信息报告工作,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考评机制和通报制度,全面加强和改进信息报告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快速、准确、全面。
二、严格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体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意识,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重要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厅秘发〔2013〕23号)要求,坚持逐级负责、追溯问责,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同志的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信息报告责任缺失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强化信息报告的主渠道地位和作用,做好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分析研判等方面工作,主动及时报告信息,坚决防止阻碍、拖延和压报信息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信息报告在主动性、敏感性、时效性等方面的不足,开展经常性的自检自查,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报告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信息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问题。
三、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限要求
(一)切实增强信息报告主动性。重要紧急敏感信息、可能引发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及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热点焦点事件要即发即报、边核边报,做到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不出事。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形成书面报告的,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力争半小时内补报书面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时(事件造成群死群伤,社会影响特别严重的),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可直接向市政府报告。要充分发挥各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在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协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加强部门间横向信息通报和核实,统一信息报告口径,严格按时限报送。在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在向各级党委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必须及时报送同级政府,以便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二)迅速准确核实反馈重要情况。县政府值班室要求核报的信息,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按照时限要求反馈相关情况。按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定要求,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对于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40分钟。在事发地现场指挥的领导同志要保持通讯畅通,全面掌握最新情况,及时接听县政府值班室电话,真实、准确报告现场处置工作情况。
(三)密切跟踪报告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落实情况。接到省、市、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突发事件的批示后,要迅速传达、认真落实,全面汇总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值班室反馈报告。原则上,批示当天即报送贯彻落实情况,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对持续时间较长、处置难度较大的突发事件,要动态跟踪报告情况,及时反馈信息。
四、全面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水平
(一)切实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时效性。进一步增强信息报告的主动意识和敏感性,严格把握信息的首报、续报、终报和领导批示落实反馈等重点环节,努力提高信息的动态掌控、综合汇总和分析研判能力,做到初次报告“快”、阶段报告“新”、总结报告“全”、批示反馈“实”。进一步优化信息报告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和中间环节,积极探索信息报告的有效方式和方法,着力解决信息报告中“最先一公里”、“中梗阻”、“最后一公里”等问题,不断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
(二)加强突发事件现场信息的报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要直插现场、靠前指挥,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组织好突发事件现场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三)不断提升突发事件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导控能力。宣传、网监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媒体、社交软件等互联网信息的监测,注意从新闻媒体、社交网络获取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信息,健全对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报告制度。提高网络信息的获取能力,拓宽突发事件信息的来源渠道。发现舆情信息,要立即核实,妥善处置,及时上报。要加强突发事件舆情引导工作,积极正面发声,避免舆情发酵升级。对情况不实的,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有效引导、妥善处理,避免形成舆论热点和有影响的舆情事件。
(四)切实加强基层信息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网络建设,延伸信息触角,主动收集信息,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加强基层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信息首报效率。加快推进值班人员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人员充实值班力量,不断健全完善学习培训、交流锻炼等机制,全面提高值班人员应急值守和处理紧急复杂情况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值班人员、信息员综合汇总和文字编辑能力,按照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语言精练的要求,不断提高信息报告质量。
(五)健全信息报告工作考评机制。按照信息报告主动性、敏感性、时效性的要求,认真开展考评工作,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检查、督查,通过值班抽查、通报、年终总结、考核等形式,对突发事件信息首报时效、核报情况、整体工作等进行考评。各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信息报告工作的指导,健全完善信息报告记录、归档等管理制度,健全信息报告责任溯查机制,确保信息报告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五、进一步强化企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负有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切实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教育培训,指导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防范应对体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工作基础。加强行业管理部门的对口管理和指导,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信息报告的主体责任意识,积极改进信息报告工作,推进信息报告规范化。加快建立企业信息报告快速响应机制,发生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后,在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属地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特别是危化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营运(存储)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在向属地人民政府报告的同时,要及时向县政府值班室报告。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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