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5〕102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卫生局等部门 关于盘山县人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5〕102号
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关于盘山县人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rar)》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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