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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5〕108号政府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15-12-02 浏览次数:102


盘县政办发〔2015〕1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11月份下半月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1、固定资产投资未按考评节点完成指标,市绩效考核办亮红灯。(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2、五个镇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自来水上收工作。(责任单位:高升镇、得胜镇、沙岭镇、坝墙子镇、吴家镇)

3、近期发生的3起安全生产事故及社会稳定事件。11月3日,高升等客运线路发生群体无理访事件;11月16日,太平镇域内的盘锦奥德隆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的火灾事故;10月29日、31日,国家环保部卫星监控系统航拍到高升东莲花和后屯农田发生的秸秆燃烧事件。(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太平镇政府、高升镇政府)

对以上未能按时完成工作的单位及发生安全事故和社会稳定事件的单位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希望各镇、经济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市、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确保社会稳定。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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