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发〔2015〕27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盘山县电镀厂电镀生产线的决定
盘县政发〔2015〕27号
盘山县电镀厂:
根据辽宁省环保厅、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全省电镀行业污染进行专项整治通知》辽环发〔2013〕61号文件精神和盘锦市环境保护局、盘锦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督促盘山县电镀厂实施关停的函》盘环函〔2014〕59号文件要求,你厂在生产车间、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处理、环境应急设施五方面均未达到《辽宁省电镀企业验收标准》相关要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同时你单位被列为《辽宁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后产能淘汰项目,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你厂的电镀生产线予以关闭。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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