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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5〕111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 盘山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18 浏览次数:108


盘县政办发〔2015〕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盘山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原《盘山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盘县政办发〔2013〕43号)同时废止,请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盘山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府对各镇政府、经济园区和县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  盘山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第四条  成立盘山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人事局、县总工会等部门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纳入县政府对各镇政府、经济园区及县直各部门的绩效评估内容,具体分值由绩效评估管理部门另行确定。

第五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基础工作,监督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事故控制等工作指标。具体考核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监管责任为准。

第六条  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全生产考核办”)负责制定《盘山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并根据安全生产形势,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心,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七条  《考核标准》是对各镇政府、经济园区和县直各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具体量化为100分。

考核评定档次分为达标、不达标。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达标单位;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或辖区、监管行业(领域)本年内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为不达标单位:

1.有人员死亡的;

2.发生2起以上(含2起)生产安全重伤事故或一次重伤3人以上(含3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次3人以上(含3人)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第八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第九条  安全生产工作日常考核采取日常工作统计、监管责任履职情况抽查等方式进行,每季通报一次,对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提出督查意见。

    第十条  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采取各镇、经济园区和各部门自评与县安全生产考核办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各镇政府、经济园区、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对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照《考核标准》逐项确定自评分数,并于当年12月底前将自评材料报送县安全生产考核办。县安全生产考核办于次年1月初对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初步提出考核分数和档次。

第十一条  由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对年度考核初步评定档次进行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后,确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达标、不达标单位。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成绩,报县委组织部门和县纪检监察部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盘山县安全生产考核标准

 


盘山县各镇、经济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

事项

 

      

 

         

  

县审查考核

扣分及     

扣分及原

一、

组织

领导

15分)

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总体工作之中,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3分)

查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园区工作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未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经济园区)总体工作之中的、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各扣1分。

 

 

 

 

2.加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年组织召开不少于4次的政府工作会议(或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4分)

查文件及会议记录,少一次会议扣1分;无主要领导出席少一次扣0.5分;无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的少一次扣0.5分。

 

 

 

 

3.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转发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传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8分)

查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发现有一次会议精神未贯彻落实到位的,扣2分;发现有一次文件未及时转发落实的,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县政府和县安委会会议的,每一次扣2分。

 

 

 

 

二、

基础

工作

20分)

 

1.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5分)

查文件,镇政府(经济园区)五个全覆盖未落实到位的扣3分;所辖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未按要求未落实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抽查所辖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各项职责未落实到位的扣1分。

 

 

 

 

2.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台账管理制度,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工作。(5分)

查看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每缺少一项制度扣1分;未落实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未建立“四个清单”管理制度的,扣2分;未使用“四个清单”的,扣2分。

 

 

 

 

3.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书),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头100%,有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5分)

查文件,责任没分解、落实的扣5分;每发现一个村(社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书)的扣1分;未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表,将监管职责划分到岗、到人的,扣2分;没有制定考核办法扣2分。

 

 

 

 

二、

基础

工作

20分)

4.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专职人员保证1人)并取得执法资格;保证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装备及办公条件(5分)。

查任命文件,镇政府(经济园区)专兼职人员少于2人的,扣2分,无专职人员的扣2分;1人未取得执法证的扣1分;经费、装备和办公条件落实不到位的,每一项扣2分

 

 

 

 

 

 

 

 

 

 

 

 

 

三、

理(35分)

 

 

 

 

 

 

三、

理(35分)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镇政府(经济园区)组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要有部署、有总结。(4分)。

查检查记录、照片和检查情况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少一次扣1分;无检查记录、照片和总结的,少一次扣0.5分;主要领导不参加的,少一次扣0.5分。

 

 

 

 

2.依据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经常深入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上报、消除事故隐患。每月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至少60家次,每个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检查表,记录检查情况。(12分)

查看文件和相关记录,抽查企业。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达不到频次要求的,少一次扣1分;没按安全生产检查表检查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上报、制止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本辖区安全生产经营秩序。(4分) 

对照县直监管部门检查记录、接收举报记录,未及时发现、上报、制止非法违法行为的,每次扣2分。

 

 

 

 

4.及时掌握并向县直相关部门报告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动态及基本情况变更动态(3分)。

查当年完成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文件,对照每月安全生产工作报表,漏报一个扣1分。

 

 

 

 

5.及时掌握并向县直相关部门报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建设状况(4分)。

根据县直监管部门检查记录,对照每月安全生产工作报表,漏报一个扣1分。

 

 

 

 

6.配合县直相关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隐患整改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管控工作。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做好文书送达等相关工作。(4分)

生产经营单位擅自破坏管控措施未及时发现报告的,每次扣1分;不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工作的,每次扣1分。

 

 

 

 

7.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年至少修订一次),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要演练1次。(4分)

查文件资料和演练资料,未制定(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扣2分;预案内容针对性、操作性差的扣2分;无演练资料的扣2分

 

 

 

 

四、

宣传教育

10分)

1.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 “安康杯”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有方案、有总结。(4分)

查部署文件、活动方案、活动见证、总结等资料,每少一项活动的扣2分;活动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知识。(3分)

查有关资料和随机询问职工、居民,未开展的不得分;未达到效果的扣2分。

 

 

 

 

 3.开展安全社区建设。(3分)

未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不得分。

 

 

 

 

五、

事故

控制

20分)

1.杜绝各类死亡责任事故的发生。

发生1人死亡责任事故的即确定为不达标单位。

 

 

 

 

2.有效遏制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发生一起影响较大的安全责任事故或重伤2人以下(含2人)事故扣10分;发生2起以上(含2起)重伤事故或一起重伤3人(含3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次3人(含3人)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即确定为不达标单位。

 

 

 

 

3.按要求落实县政府事故处理意见。

未落实县政府事故处理意见,每起扣10分。

 

 

 

 

总分

合计

 

 

 

 

 

 

注:*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包括:1.安全生产责任制,2.各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3.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

  *各类事故包括:1.企事业单位安全责任事故;2.火灾事故;3.公共安全责任事故。   *每项扣分数不得超过该项的额定分数。

盘山县县直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标准

事项

 

      

 

         

  

县审查考核

扣分及     

扣分及原

一、

组织

领导

15分)

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部门总体工作之中,并有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总结。(3分)

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未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之中的、无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各扣1分。

 

 

 

 

2.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4分)

查文件及会议记录,少一次会议扣1分;无主要领导出席少一次扣0.5分;无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的少一次扣0.5分。

 

 

 

 

3.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转发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传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8分)

查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发现有一次会议精神未贯彻落实到位的,扣2分;发现有一次文件精神未贯彻落实到位的,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县政府和县安委会会议的,每一次扣2分。

 

 

 

 

 

 

 

 

 

二、

基础

工作

20分)

 

 

 

 

1.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5分)

查文件,未建立党政同责规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每少一项扣3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

 

 

 

 

2.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台账管理制度,落实“四个清单”管理工作。(5分)

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每缺少一项规章制度扣1分;未落实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未建立“四个清单”管理制度的,扣2分;未使用“四个清单”的,扣2分。

 

 

 

 

3.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头100%,有考核办法并严格考核。(5分)

查文件,责任没分解、落实的扣5分;未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划分表,将监管职责划分到岗、到人的,扣2分;没有制定考核办法的扣2分。

 

 

 

 

4.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保证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装备及办公条件。(5分)

查文件并实地检查,不履行、不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和办公条件落实不到位的,每一项扣2分。

 

 

 

 

 

 

 

 

 

 

 

 

 

三、

30分)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4次,要有部署、有总结(4分)。

查检查记录、照片和检查情况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少一次扣1分;无检查记录、照片和总结的,少一次扣0.5分;主要领导不参加的,少一次扣0.5分。

 

 

 

 

2.及时掌握本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建设状况并及时、正确、有针对性地开展监察监管工作,制订对行业(领域)内企业的年度和各月监督检查计划,按表监察检查,无死角、无盲区、有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能依法处置、按期复查,按计划完成监察任务(10分)。

查看文件和相关记录,抽查企业。未制定检查计划的扣5分;没有检查表的,扣5分;未完成检查计划的,每家次扣1分;没有检查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问题未依法查处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发现的隐患问题未按期复查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3.按照市、县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明确重大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督办人和安全防范措施按期完成挂牌督办重大隐患。(5分)

查文件,专项整治方案针对性差或工作目标不明确的扣2分;无隐患台账的扣2分;重大事故隐患无治理计划或治理计划不具体、责任不明确的扣2分;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包括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每发现一项1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分) 

查现场及相关文件,未开展“打非治违”行动的不得分;抽查企业每发现一处非法行为扣1分。

 

 

 

 

5.建立并落实对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接受、处置、核查、立案、保密和奖励制度,非法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100%、按期结案率达100%。(2分)

查阅文件及受理投诉、举报档案和处罚案卷,无受理群众举报相关制度的扣1分;非法违法案件未按时查处和按期结案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

 

 

 

 

6.排查危险源(点),并认真落实监控责任和监控措施。(2分)

查危险源台账,未对危险源(点)进行监控或未落实监控措施及监控责任的各扣1分。

 

 

 

 

7.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年至少修订一次),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并定期组织演练。(4分)

查文件资料,未制定(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的扣2分;预案内容针对性、操作性差的扣2分;无演练资料的扣2分

 

 

 

 

四、

宣传教育

5分)

1.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 “安康杯”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有方案、有总结。(3分)

查部署文件、活动方案、活动见证、总结等资料,每少一项活动的扣2分;活动内容不具体的扣1分。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教育,普及安全知识。(2分)

查有关资料,未开展的不得分;未达到效果的扣1分。

 

 

 

 

 

 

 

五、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0分)

 

 

 

 

 

 

1.督促本行业(领域)下属单位、监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实施。(2分)

根据安委会检查记录,或抽查下属(监管)单位,按比例计分。

 

 

 

 

2本行业(领域)下属单位、监管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情况。及时掌握下属单位、监管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并监管到位(2分)。

查当年完成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文件和“三同时”手续,未履行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每发现一个项目的扣1分;对照报表记录,漏报一个扣1分。

 

 

 

 

3.督促行业(领域)下属单位、监管单位制定并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至少2年修订一次),并定期进行演练。(2分)

抽查企业,未制定或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不得分;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未定期演练的扣1分。

 

 

 

 

4.本行业(领域)监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100%(2分)。

根据安委会日常检查记录,或抽查监管单位,按比例计分。安全培训率每少2个百分点扣0.5分。

 

 

 

 

5. 本行业(领域)监管单位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100%。(1分)

根据安委会日常检查记录,或抽查监管单位,按比例计分。“三级安全教育”率每少2个百分点扣0.5分。

 

 

 

 

6.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内容。(1分)

抽查企业,未建立教育和培训档案的扣1分,档案不完善的扣0.5分。

 

 

 

 

六、

事故

控制

20分)

1.杜绝各类死亡责任事故的发生。

发生1起死亡责任事故的即确定为不达标单位。

 

 

 

 

2.有效遏制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发生一起影响较大的安全责任事故或重伤2人以下(含2人)事故扣10分;发生2起以上(含2起)重伤事故或一起重伤3人(含3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次3人(含3人)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即确定为不达标单位。

 

 

 

 

3.按要求落实县政府事故处理意见。

未落实县政府事故处理意见,每起扣10分。

 

 

 

 

总分

合计

 

 

 

 

 

 

    *安全监管基本工作制度:1.安全工作责任制,2.各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3.安全工作例会制度,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检

查制度,6.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

    *各类责任事故包括:1.企事业单位安全责任事故;2.火灾事故;3.公共安全责任事故。

    *本行业不涉及的项不考核、不计分。考核得分计算方法:考核项得分÷考核项总分×100.

*每项扣分数不得超过该项的额定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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