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发〔2015〕30号 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 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盘县政发〔2015〕3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5〕47号)和《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盘政发〔2015〕44号)文件精神,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业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清我县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科学制定国民经济战略和“三农”政策,推进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各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内容为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调查范围广、任务重,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镇、各部门要把本次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盘山县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本次农业普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农业普查的组织领导,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对普查准备、普查布置及培训、普查实施、数据处理与开发成果发布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和任务分工,负责本系统与普查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中,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保障;宣传部门负责普查宣传工作。
(三)落实普查人员。各级普查机构要组建高素质的普查工作队伍。充分发挥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镇、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有关部门应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商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和物质设备保障
根据农业普查的任务量、工作进度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普查所需经费。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本级农业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和设备购置申请立项工作,把普查经费和设备购置费用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和当年投资计划,确保落实到位,按时拨付。
六、依法普查,确保质量
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依法开展农业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普查所取得的资料,要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必须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凡在我县境内符合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和有关要求,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虚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对于干扰农业普查工作和弄虚作假,造成数据重大差错的要严肃查处。
附件:盘山县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
盘山县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孙亚军副县长
副组长:严卫东县统计局局长
赵继刚 县农经局局长
刘亚弟县发改局副局长
孙兴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何桂立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胡文才 县国土局副局长
杨顺福 县公安局副局长
冷雪飞 县民政局副局长
丁长学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 军 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英会 县农经局副局长
李彦霏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艳章 县海洋与渔业局副书记
王海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毛永强 县动监局副局长
孙中文 县广电中心副主任
田 贺 县法制办副主任
李敬亚 县国管办主任
苏海涛 县农机管理总站副站长
孙 磊 县农发行副行长
潘 烨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洪印 胡家镇镇长
赵天久 甜水镇镇长
张雅金 太平镇镇长
张树宝 得胜镇镇长
张宝军 高升镇镇长
李 鹏 陈家镇镇长
蔡 峰 沙岭镇镇长
王 军 吴家镇镇长
王天娇 坝墙子镇镇长
田继辉 古城子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潘烨(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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