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发〔2016〕2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 通报问责力度的通知
盘县政发〔201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力,推动工作落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经县政府研究,现就全县政府系统进一步加大通报问责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大通报问责力度的重要意义
加大通报问责,是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推进“四个着力”重大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推动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的有力手段,是全县各级政府部门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重要抓手,全县上下必须从推动盘山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大通报问责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抓落实放到与抓决策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强有力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行政问责,推动形成紧张快干抓落实、团结鼓劲干事业、奋勇争先谋发展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二、确定通报问责工作的主要内容
全县政府系统通报问责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行政问责;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行政问责;对县委、县政府文件、县委全委会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行政问责;对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或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行政问责;对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行政问责。
三、明确通报问责对象
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各镇人民政府镇长、各经济区管委会领导和责任部门负责同志。
四、建立健全通报问责制度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进行问责,并建议组织部门对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县直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调整。通报批评时,县政府分管领导一并进行通报。
1、没按时限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或其他原因,被市里累计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
2、没按时限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或其他原因,被县里累计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
3、完成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的工作任务时,在市里通报排名始终处于后三位的。
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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