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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6〕1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盘山县2016年认养农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1 浏览次数:210

盘县政办发〔2016〕1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2016年认养农业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盘山县2016年认养农业发展实施意见

 

为了促进我县认养农业更快、更好的发展,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认养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5〕92号和《关于印发盘锦市认养农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盘农发2016〕20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按照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和以农为本、科学规划;市场导向、尊重民意;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盘山县2016年计划完成认养农业5万亩,以水稻河蟹和果菜为重点。面向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塑造盘山认养农业品牌文化,构建基于“互联网+”的认养农业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网络化运营体系,力争使认养农业成为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效、农村环境改善的支柱性产业。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的多元化认养农业经营主体,明确发展思路,强化新型主体定位,完善土地政策,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扶持发展方法及多种形式加大投入,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训,提高人才建设支撑,实现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

   (二)发展多种类型,促进产业集聚

依据区位优势和市场需要,在现有基础上,开拓创新,积极发展,促进其多样化、个性化发展。积极支持农民发展认养农业,并鼓励农民经营主体发展认养农业。引导在适宜区域发展以拓展农业功能、传承农耕文化、适宜度假体验的休闲农庄或休闲农园。支持经营主体协作联合,着力打造精品线路和特色基地。

(三)注重创意设计,促进文化传承

    重视盘山农村文化资源挖掘,强化农业产品、农事景观、环保包装、乡土文化和认养农业经营场所的创意设计。开发具有盘山特色的休闲产品,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的融合,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四)注重素质提升,促进提档升级

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充实一批规划设计、创意策划和市场营销人才。加快认养农业经营场所的道路、水电、通讯、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

(五)注重规范管理,促进生态保护

按照市政府实施意见,加大认养农业标准的制定和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分层次制定相关标准,逐步推进管理规范和服务标准化。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和服务组织建设,通过自我服务、管理约束,规范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环境。引导各认养农业经营主体树立开发与保护并举的理念,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发展道路。

(六)注重示范创建,促进品牌培育

    鼓励认养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知名品牌。开展特色村、星级户、精品路线等创建与推介活动,培育具有盘山特色的地方知名品牌。

     三、扶持政策

(一)设立补助资金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认养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政府设立认养农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从2016年开始,重点培育认养规模在3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每亩补助40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及构建“互联网+”网络化运营体系,推进经营主体尽快形成规模,提高水平。

(二)优先享受相关政策

    国家、省、市对农业基础设施补贴(粮食仓储、冷链物流、果蔬储藏等)优先支持实施认养农业开展区域。

(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认养农业生产特点,调整优化涉农信贷结构,合理安排授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担保融资平台,对各类信用担保机构支持认养经营主体予以一定风险补偿。加快推进流转土地可作为有效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试点工作。研究探索鼓励认养农业经营主体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鼓励农民以资产、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参与经营。鼓励将认养农业列入中小企业贷款、扶贫开发贷款范畴,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需求。

(四)优先应用先进技术

    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优先用于认养地块,从种子供应、田间管理等生产环节全程跟踪服务,在农作物生长期施用有机肥、农家肥,使用高新紫光灯防治技术进行杀菌。基地从源头上对食品质量进行跟踪监测、严控品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农村经济局、海洋与渔业局及各镇镇长为成员的盘山县认养农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局,主要负责规划、培训、宣传、营销和包装工作。各镇要成立认养农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全力抓好此项工作。明确把认养农业这项工作作为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农村环境,推进宜居乡村建设的重点内容;作为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城乡融合的有力举措。不断扩大认养规模、畅通认养渠道、丰富产业链条、提升综合效益,为将我县打造成为全国农产品认养基地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认养典型

全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转变群众思想观念,打破传统思维,探索新路径,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推动土地流转,其中坝墙子镇、太平镇土地流转面积都在三分之二以上,为实施现代化农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电脑、报纸和各种人脉资源进行广发宣传,不断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尽快形成区域品牌,我县新村、八间村起步较早,有认养农业的经验,发挥典型作用。

(三)强化规范管理,打造良好平台

其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完善溯源体系,加强技术培训指导。要求各认养基地必须施农家肥,推广生态、无公害种植生产技术,确保食品安全。其二建立全县网络平台,打造认养品牌。其三把认养农业与休闲观光旅游农业紧密结合,建设完善一批“农味”突出的农家乐项目,让认养者“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在太平镇新村村、得胜镇得胜村认养水稻、果树同时,还可以享受住农家院、吃农家饭,休闲服务、文化传承等多功能拓展,满足城乡居民走进自然、认识农业、体验农趣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四)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发展规模化认养农业。完善管理、加强服务,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化流转进程,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提高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比重。进一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盘活存量土地,推动土地流转,为发展认养农业提供空间。

(五)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重点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以培育生产经营职业农民为主,兼顾专业技术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着力培育出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能致富的新型职业农民。吸引年轻人务农,加快完善大学生从事农业的政策措施,鼓励大学生及农村以外人才投身到认养农业创业中。

(六)制定发展规划

 加强调查研究,结合现代农业、宜居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制定区域认养农业发展规划。对认养农业进行科学合理布局,形成与现代农业发展、土地利用、城镇建设、宜居乡村建设、旅游业发展相衔接的规划体系。

 

附件1:盘山县认养农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下方)

附件2:关于印发盘锦市认养农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3:2016年盘山县各镇“认养农业”分配表.xls

附件4:2016年盘山县认养农业明细表.xls

 

 

 

 

 

附件1:

盘山县认养农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孙亚军    副县长

副组长:龙治良    县财政局局长

赵继刚    县农经局局长

 员:张世凯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县动监局局长

王丹丹    县旅游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侯振春    县农经局副局长

张雅金    太平镇镇长

王洪印    胡家镇镇长

赵天久    甜水镇镇长

张树宝    得胜镇镇长

张宝军    高升镇镇长

王天娇    坝墙子镇镇长

     陈家镇镇长

     吴家镇镇长

     沙岭镇镇长

田继辉    古城子镇副镇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经局,办公室主任赵继刚(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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