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6〕30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市安稳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整治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现将市安稳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的通知》(盘安稳办发〔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落实,从即日起至4月30日集中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为迎接上级政府部门督查检查,请各镇、经济园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于4月27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县县安委会办公室。
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冯生志,联系电话:3558887
电子邮箱:psxaj@163.com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