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6〕54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盘山县帮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盘锦高升经济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帮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9日
盘山县帮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百支专家团队千名机关干部帮扶万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17号)及《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帮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明电〔2016〕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组织专家团队和公务员队伍帮助服务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切实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排忧解难,提振广大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创新创业的信心,催化发展新动力和新活力。
二、工作目标
以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基础,为广大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精准服务。
1.促进技术创新:组织技术创新专家团队,对有需求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开展技术对接、联合攻关及“互联网+”咨询服务,促进开发“专精特新”产品(技术)。
2.解决融资难题:组织银企对接,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推动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上市、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3.管理咨询服务:被帮扶的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被帮扶的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强化人才培训:被帮扶的规模以上企业经营者均通过省、市、县(区)企业管理系统培训。培训“创二代”并组织创业创新培训。
5.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被帮扶的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实现重点领域的“两化融合”。被帮扶的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实现供产销研全过程的信息化。
6.软环境服务:提供行政审批、政策落实、公共资源要素获取、降低企业外部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软环境方面的帮助和服务。
三、主要工作方式和内容
主要工作方式
1.对接专家团队。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需求为基础,引进和组成由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社会服务机构和县公务员帮扶队伍的专家团队。
2.落实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由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外资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不少于65家。
3.落实“结对子”的公务员和企业。参加此项活动的各级政府公务员均要与被帮扶的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结对子,一名公务员对应一家或多家企业。具体统筹协调由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外资主管部门负责。在此基础上,由结对子的公务员具体负责为所对应的企业开展协调和服务。为每个帮扶联系的企业建立帮扶台账,实行定期总结的工作制度。
4.现场咨询与网上服务相结合。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开展免费咨询服务,为被服务的企业提供书面咨询报告;组建网上专家团队,线上线下服务相结合,通过平台电话呼叫服务、远程视频咨询服务、大讲堂等,实现省、市、县(区)各横向服务资源和纵向服务资源共享,并实行免费服务。
(二)主要内容
1.开展培育壮大民营企业集团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行政审批、合法权益保护、公共资源要素获取等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软环境方面困难和问题。
2.开展协作配套对接服务。组织大企业和平台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协作配套信息发布和服务,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精准服务。
3.开展校企对接服务。组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技术服务机构,通过联合攻关或咨询服务,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帮助企业推介优秀项目。
4.开展银企对接服务。组织国有商业银行、信用担保机构等,针对企业融资需求开发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产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5.开展“走出去”市场开拓服务。积极促进企业运用中国方舟、中国工业淘堡网等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性重要展会和展洽活动,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服务。
6.开展咨询服务。提供管理咨询、企业诊断、现代企业制度、品牌信用、人力资源、信息化和“互联网+”等,引导企业内部挖潜降成本,促进企业管理上水平、增效益。
7.开展人才培训服务。针对企业需求,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创业辅导、创新创业、实用职业技能、电子商务培训等,促进企业加快发展。
8.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服务。积极为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提供涉及行政审批、准入和许可等环节的软环境服务,借鉴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经验,帮助企业降低外部成本。
9.开展重要生产要素协调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解决贷款、土地、电力、供水、供气、供暖等瓶颈问题,降低企业共性产销要素成本,促进企业产销良性运行。
10.开展协调政策落实服务。提供普惠和优惠政策落实服务,推进政策细化操作和便捷程序,降低企业税费成本,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为企业享受政策创造公平环境。
11.开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组织特约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维权、法律援助等方面服务,促进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12.开展优化舆论环境服务。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社会贡献及其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舆论和文化环境。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强化综合协调。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经信局、县服务业局、县外贸局、县金融办、县工商联为成员单位的县帮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
县经信局负责内资工业企业和电子信息企业的帮扶工作;县服务业局负责服务业企业的帮扶工作;县外经贸局负责外资企业的帮扶工作;县金融办负责对有融资需求企业的帮扶工作;县工商联负责提供全县非公经济企业的帮扶需求和组织各种对接活动等工作。各镇(经济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把帮扶行动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督查督办。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全县开展的帮扶工作进行督查,每季度对各镇(经济区)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县政府将约谈其主要领导同志。
三要转变作风、务求实效。无论是专家团队,还是参与帮扶的公务员,都要根据企业所需开展精准帮扶,切实解决企业自身难于解决的问题,注重实效,不走形式和“过场”,为企业稳增长、增效益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服务。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列入目标绩效考核,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和横向互动,确保取得明显实效,为实现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盘山县帮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盘山县帮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专项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汪晓辉 副县长
副组长:韩铁民 县经信局局长
成 员:孙祖凯 县服务业局局长
王甲男 县外经贸局局长
张 凯 县金融办主任
李 岩 县经信局副局长
姚玉东 县工商联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李岩(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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