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土地局
一、盘山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秩序的责任。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五)承担全县耕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七)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八)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
(九)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
(十)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办公室;法规监察股;耕地保护股;地籍规划管理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勘查环境股;油田办。
二、盘山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7638.5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638.5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38.57万元),预算外收入0万元 。
2.支出总计7638.57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675.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06万元。
项目支出6962.6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工作和新增建设用地保护等工作。
(二)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盘山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96万元,项目支出6962.61万元。
2.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8.5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0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918.8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6万元,公务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30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32.61万元,下降56.74%。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我单位2014年购置车辆0台。到2014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6台。
2.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51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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