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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盘山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658

一、盘山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2、负责全县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3、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登记证明;

4、负责全县房屋测管工作;

5、负责全县房产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房产交易市场管理;

7、负责办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工作;

8、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管理全县房地产转让、买卖、抵押、交换、赠与等交易行为。

(二)机构设置

盘山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现有职工34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临时用工人员19人。下设办公室、财务科、测管和商品房合同管理科、房屋产权产籍行政服务大厅四个科室。

二、盘山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42.3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2.3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2.38万元),预算外收入0万元 。

2.支出总计142.38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94.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3.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4万元。

项目支出47.6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用工人员工资、支付法律顾问费、采购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房屋产权管理中心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76万元,项目支出47.62万元。

2.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3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7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2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2.66万元,下降46.83%。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我单位2014年购置车辆0台。到2014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

2.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我单位2014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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