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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计生局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573

 一、盘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制定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调查研究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对乡镇党政、相关部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3、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优质服务的规划与规范;检查、指导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组织计划生育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二孩生育指标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审核上报 

    4、制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县计划生育队伍的科技、教育、技术职称、等级评定、考核考评的组织实施。 

    5 、编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审核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免费结算;编制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和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资金的预算、拨付,审核全县奖励扶助对象和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象的资格确认;协同相关部门监督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资金运行和管理。  

    6、组织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做好查假治假工作;对干部职工超生直查直处,对干部晋级晋职和评选先进进行计划生育审查鉴定;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工作。 

    7、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全局设办公室、宣传股、政法股、统计股、科技股、流动人口办公室、药具站、宣传站、计划生育协会。

在职行政人员9人,宣传指导站事业24人,技术服务站事业11人,协会3人;离退休人员10。总计57人。

    盘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  578.71  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578.71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78.71   万元),预算外收入  0   万元 。

2.支出总计  578.71   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  255.3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56.6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5.1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3.43   万元。

项目支出  323.41   万元,主要用于具体用途 全县各乡镇计划生育宣传 工作和 免费技术服务  工作。

  (二)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78.7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5.3   万元,项目支出  323.41    万元。

  2.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78.71   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51.79   万元,医疗卫生  526.93   万元,农林水事务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0  万元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3.4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3.46   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  3   万元,下降 22 %。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我单位2014年购置车辆 0 台,分别是    车。到2014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 2  台。

 

2.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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