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规划局
一、 盘山县规划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城市勘察测绘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研究拟定全县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制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勘察测绘的具体政策、技术标准、规程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城乡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全县城乡总体规划、各项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规划管理工作。指导、审查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设计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县域内重要项目和基础设施的选址工作;负责核发县域内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负责审定规划审批项目的放线、验线工作;负责临时建筑、临建设施的审批;负责出具用于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
(四)负责县城区建设工程和管线工程审批后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调查处理有关信访投诉和举报案件、负责监督检查县域规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全县规划档案。
(五)负责全县勘察测量工作;管理规划设计和测绘市场;负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单位资质审查、呈报、年度注册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负责全县规划档案和测绘成果档案的管理。
(六)负责承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办理县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议案的回复工作。
(七)负责县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5人) 规划编制科(4人) 规划审批科(5人)
规划监察科(4人)财务科(1人)
二、规划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 189.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89.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9万元),预算外收入0万元 。
2.支出总计189.9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6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56万元。
项目支出124.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的规划设计工作和测绘工作。
(二)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规划局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万元,项目支出124.4万元。
2.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65.5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24.4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 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3年减少0.4万元,下降7%。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我单位2014年购置车辆0台,分别是 车。到2014年末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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