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6〕55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盘山县帮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6〕55号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鉴于原盘山县帮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县政府决定予以调整。调整后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汪晓辉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韩铁民 县经信局局长
孙祖凯 县商务局局长
张 凯 县金融办主任
李 静 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成 员:李 岩 县经信局副局长
赵录鹏 县商务局副局长
徐 红 县金融办副主任
姚玉东 县工商联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李岩(兼)。
二、责任分工
1.县经信局:负责内资工业企业和电子信息企业的帮扶工作,按月提供帮扶企业数量、帮扶内容和形式,以及帮扶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并负责综合调度工作。
2.县商务局:负责服务业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帮扶工作,按月提供帮扶企业数量、帮扶内容和形式,以及帮扶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3.县金融办:负责有融资需求企业的帮扶工作,按月提供帮扶企业数量、帮扶内容和形式,以及帮扶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4.县工商联:配合调度需求企业名单,按月提供帮扶企业数量、帮扶内容和形式,以及帮扶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三、相关要求
1.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内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组织填报辽宁省“百千万”帮扶行动公务员帮扶队伍信息汇总表和辽宁省“百千万”帮扶行动企业信息汇总表,并于6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552240,邮箱:pjzxw@126.com)
2.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实施方案》中第三部分第二节主要内容开展帮扶活动,并于每月16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个月帮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实行按月调度、按月通报,半年、三季度、年末考核的形式,推进全县帮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3.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计汇总各成员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部门开展帮扶行动提供服务。
4.每月召开工作调度会,定期调度各成员单位帮扶行动开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县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负责对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督办和年度考核工作。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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