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一)“中心”管理层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各窗口单位有关事宜审批。
3、负责对各窗口及工作人员工作业绩的考核管理。
4、负责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与查处。
5、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教和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所有事项的督办和管理。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办公室、业务协调股、督查股、财务室。
(二)“窗口”工作职责
1、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非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需报经各
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项批文。
2、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
3、受理各类投资、税收政策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及资料发放、信
息发布等事项。
4、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有关公共服务。
二、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
中心收支总预算 181.51万元。
(二)关于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零万元,公
务用车运行费 2 万元,2015年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0.38 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增加(减少) 零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
年增加0.38 万元,主要是 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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