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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441

 一、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一)“中心”管理层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各窗口单位有关事宜审批。

3、负责对各窗口及工作人员工作业绩的考核管理。

4、负责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与查处。

5、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教和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所有事项的督办和管理。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办公室、业务协调股、督查股、财务室。

(二)“窗口”工作职责

1、办理国内外投资者申请投资生产性、非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等需报经各

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项批文。

2、办理各类经济组织和城乡居民申领的有关证照。

3、受理各类投资、税收政策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及资料发放、信

息发布等事项。

4、提供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有关公共服务。      

二、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

中心收支总预算 181.51万元。

(二)关于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零万元,公

务用车运行费  2 万元,2015年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0.38 万元,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增加(减少) 零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

年增加0.38 万元,主要是  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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