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top_img.png

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663

一、盘山县审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盘山县审计局,隶属于盘山县政府,正科级建制。

我单位主要职责有: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年度审计计划。

(三)向县政府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县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2.乡镇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5.县政府管理的、县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6.县直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收支情况。7.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接受委托对科级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国家、省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我单位共有12个内设机构:

(一) 局长室(1人)

徐波局长负责党政全面工作及财金审计股和工程审核办公室工作。

(二) 副局长室(2人)

钟长库副局长负责分管办公室、农业股、综合股、投资审计股工作。

刘鑫副局长负责分管文行审计股工作。

(三)经济责任审计主任办公室(2人)

王亚楠主任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工作。

李翠书记负责分管纪检监察、行风建设、机关党务、教育培训工作。

(四)办公室(3人)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党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审计工作计划、总结和会议材料起草等文字综合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指导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宣传、信息、统计等工作;管理审计事业经费,对局所属部门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监督。

(五)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4人)

负责编制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和工作成果统计及综合分析;起草经济责任审计作业规程和编写经济责任审计信息等;负责对县委管理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负责对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承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六)财政金融审计股(3人)

负责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审计乡(镇)的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县政府管理的、县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文行审计股(3人)

负责审计县委机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机关、县政协机关、县纪检委机关、县法院机关、县检察院机关和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直行政、政法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县属有关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县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专项资金;负责审计县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县属有关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八)投资审计股(3人)

负责对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实施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负责审计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公用事业等有关的县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县属有关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对政府投资较大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在建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九)农业审计股(2人)

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县政府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农业、资源能源、环境保护等专项资金;负责审计与农业、资源能源、环境保护等有关的县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审计县直和乡(镇)管理的农林水利、环保专项资金及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十)综合股(5人)

起草与审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县审计局审计项目的复核和跟踪检查工作;组织对全县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中介审计组织执业质量进行监督核查;受理并组织审计听证,受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组织开展审计普法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协调县审计局业务股室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十一)工程审核办公室(8人)

负责对政府投资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预算和决算实行审核。

(十二)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审计信息网络与OA系统建立、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开展计算机数据、联网、信息系统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审计系统计算机软件的应用与培训;负责全县审计系统的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

  二、盘山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盘山县审计局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盘山县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盘山县审计局收支总预算290.58万元。
  (二)关于盘山县审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 0.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98 万元,2015年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0.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减少0.02 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接待批次;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年减少0.52 万元,主要是减少了用车次数 。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