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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办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529

一、 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民防空、民事防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2.制定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

3.收集、掌握有关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4.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要防护目标落实防护措施。

5.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6.拟定民事防护方面的政策和规定,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拟定应急救援联合行动方案,研究建立辅助决策系统,为综合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指导全县的应急救援工作。

7.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和民事防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开展人民防空、民事防护训练、演习。

8.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

9.指导、协调并监督有关民防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民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0.负责管理人防、民防经费、物资和资产。

11.承办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主任室

2.副主任室

3.综合股

4.工程建设股

5.指挥通信股

 

二、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盘山县防空办公室201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收支总预算79 万元。
(二)关于盘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7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2015年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是  0 ;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4年减少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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