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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5 浏览次数:481

   一、盘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和需要采取的对策,组织推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下设综治综合股、综治宣传股、综治指导股、综治督察股。

   二、盘山县综治办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盘山县综治办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盘山县综治办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盘山县综治办单位收支总预算 53.02 万元。
  (二)关于盘山县综治办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1.2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0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23 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0.43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  0.43  万元,主要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节约开支;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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