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盘山县文化体育中心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文化、艺术、体育等工作的具体政策、条例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市场;组织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图书事业、文博事业、电影放映事业、业余体校工作、文化体育市场稽查工作和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建设工作。
(三)组织全县各类文化活动,繁荣文化创作;开展文化交流及文化理论研究;丰富人民群众多方面文化生活。
(四)组织开展全县各类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活动,进行体育工作研究,提高人民群众体质,提高体育竞技水平。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情况,总结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典型经验,提出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指导意见。
(六)负责全县各项文体工作的评估和表彰,做好各种记录的统计、整理和总结。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设置局长室,办公室,文化股,体育股,财务室,业余体校,稽查队,市场办,文物所。
二、盘山县文化体育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盘山县文化体育中心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盘山县文化体育中心收支总预算324.34万元。
(二)关于盘山县文化体育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43.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4.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29.22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9.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增加14.49万元,主要是 农民体育健身大会运动员、裁判员餐费等;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增加4.58万元,主要是局机关正常车辆运行和农民体育健身大会运动员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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