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盘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研究全县人口发展战略,制定全县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调查研究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对乡镇党政、相关部门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3、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优质服务的规划与规范;检查、指导各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组织计划生育科研成果和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二孩生育指标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审核上报
4、制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全县计划生育队伍的科技、教育、技术职称、等级评定、考核考评的组织实施。
5 、编报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审核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免费结算;编制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和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资金的预算、拨付,审核全县奖励扶助对象和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象的资格确认;协同相关部门监督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资金运行和管理。
6、组织起草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做好查假治假工作;对干部职工超生直查直处,对干部晋级晋职和评选先进进行计划生育审查鉴定;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和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工作。
7、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全局设办公室、宣传股、政法股、统计股、科技股、流动人口办公室、药具站、宣传站、计划生育协会。
在职行政人员10人,宣传指导站事业24人,技术服务站事业9人,协会2人;离退休人员12。总计57人。
二、盘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盘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盘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盘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收支总预算 381.39 万元。
(二)关于盘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12.59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2.59 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是 ;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增加(减少) 0.2 万元,主要是 下乡次数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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