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负责新县城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消防、环境卫生保洁、绿化及公共设施的卫生管理与指导工作。
负责会议中心和各会议室的会务及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及餐饮服务工作。以及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内设办公室、财务股、管理一股、管理二股。
二、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机关事务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机关事务管理局收支总预算 989 万元。
(二)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2.9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0.55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增加(减少) 0 万元,主要是 ;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增加 0.55 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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