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6〕68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盘山县卫生局、盘山县财政局关于对盘山县人民医院2016年新农合垫付资金按疾病分组付费标准进行结算的通知
盘山县人民医院: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卫生局、盘山县财政局关于对盘山县人民医院2016年新农合垫付资金按疾病分组付费标准进行结算的通知》转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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