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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政办发〔2016〕69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链条 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 审批大厅集中办理杜绝体外办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浏览次数:153
盘县政办发〔2016〕69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行政审批工作事项,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全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现就全县全链条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县公共行政服务审批网络平台集中办理杜绝体外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政审批改革进程为进驻提供先决条件

1、盘山县行政审批系统已于2015年11月投入使用。

2、流程方面已得到进一步优化。一是项目会审从审批流程中删除,审批流程由五大阶段合并为四大阶段;二是规委会评审实行单流程会签

3、明确全链条审批清单。明确要件属性,即企业提供要件、中介服务提供要件和审批部门审批要件。

4、明确责任。由项目建设代办员负责企业提供要件和中介机构提供要件的准备工作,由各审批事项牵头部门负责部门审批要件的准备和审批工作。

5、明确全程代办。由代办员全权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及行政审批的政策、收费、办事流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6、规范中介机构服务标准。形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阳光清单”。已有58个中介机构,71个中介服务事项在大厅内进行公示。

二、工作要求

1、进驻要求。办理项目建设手续所有全链条清单上涉及到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及要件全部进驻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大厅各窗口。

2、工作要求。县域内项目建设审批手续要全部在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网络平台录入集中办理,不允许各审批部门脱离网络平台体外办理。

3、各镇、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请各镇镇长、各单位一把手在本文件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原件各镇、各单位保留),并报送至县政府办704室。

联系人:夏波   联系电话:1884277****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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