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序号 | 职权类型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部门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对象 | 审批收费及依据 | 备注 | |
项目 | 子项 | ||||||||
1 | 其他行政权力 | 《食盐批发企业许可证》发放初审 | 无 | 【行政法规】 《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7号,1996年5月27日颁布)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 |
盘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公民、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
2 | 其他行政权力 | 《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许可证》发放初审 | 无 | 【行政法规】 《食盐专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7号,1996年5月27日颁布)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 |
盘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公民、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
3 | 其他行政权力 | 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初审 | 无 | 【行政法规】1.《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信部公告2013年第26号) 2.《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工信部装〔2013〕375号) 第五条 申请准入公告的铸造企业应登录“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网址:www.foundry.com.cn),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同时向当地工业主管部门提出准入公告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 |
盘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公民、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
4 | 其他行政权力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初审 | 无 |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2015年第30号)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为方便申请人,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可委托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初审机关)承担本行政区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 第九条 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在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活动前,应当向生产作业场所所在地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初审机关提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申请,填写《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供范本),并完整、真实有效。 |
盘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公民、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
5 | 其他行政权力 | 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 | 无 | 【规范性文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2013年5月1日修订)【规范性文件】《辽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辽发改发[2005]1087号,2006年1月1日颁布) 第三条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项目备案工作具有指导和监督职能,各级发展改革委统一负责本地区项目备案管理工作,其中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工作由各级经济委员会负责管理(工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备案工作仍由各级发展改革委负责管理)。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辽发改发[2005]1088号,2006年1月1日颁布) 第四条我省县及县级以上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为项目核准机关。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为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规范性文件】市政府下放,详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级审批权(第一批)和免收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决定》(盘政发[2011]20号)。 |
盘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公民、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
6 | 其他行政权力 | 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 | 无 | 【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辽中小企发[2008]19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是指依照《公司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向国家有关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的专业性担保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备案是指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按本办法到所在地备案管理机关报送材料、接受管理,办理备案手续等工作。 |
盘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公民、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