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6〕96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和旱厕改造工作的通知
盘县政办发〔2016〕9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全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和旱厕改造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8月21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晓辉同志就落实好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请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会议要求,全力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食堂和旱厕改造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8月22日各镇要完成学校食堂立项,同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填写环评申报单。(责任部门:各镇政府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环保局)
2、8月24日县国土局完成土地测绘;同时各镇将学校食堂设计方案报送县规划局审核。(责任部门:县国土局、各镇政府 配合部门:县规划局)
3、8月26日县规划局出具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县住建局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责任部门:县规划局、县住建局 配合部门:各镇政府)
4、由于吴家镇区规划属城市规划区,审批权限应由市规划局审批,为加快推进民生项目进度,县政府责成县规划局直接审批办理。(责任部门:县规划局 配合部门:吴家镇政府)
5、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力度,要将推进情况每日反馈,定期通报。(责任部门:县督查室 配合部门:县教育局)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