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6〕97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盘山县人民政府与中石油钻探工程公司井下区域所属企业整体搬迁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盘山县人民政府与中石油钻探工程公司井下区域所属企业整体搬迁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盘山县人民政府与中石油钻探工程公司
井下区域所属企业整体搬迁建设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盘山县人民政府与长城钻探工程公司置换搬迁工作,结合整体搬迁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盘山县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长城钻探工程公司所属企业整体搬迁的框架协议规定要求,本着科学、合理、快速、互惠、互利的原则,推进中石油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下区域所属企业搬迁工作,促进油地共同繁荣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12月31日,完成中石油长城钻探有限公司井下区域所属企业搬迁工作。
(一)前期手续办理
1、签订正式置换搬迁合同。确定搬迁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时间节点,确保置换搬迁工作的有序进行。
牵头单位:县油服办、县法制办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国资局、县国资办、县国资公司
完成时限:2016年9月15日
2、完成规划方案设计。长城钻探公司编制形成规划方案,报县规划局审批。
牵头单位:县规划局、县油服办
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国资公司
完成时限:2016年9月20日
3、完成土地指标调整和组卷工作。启动用地预审程序,及时调整用地指标,及时组卷。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
4、完成节能评估报告办理和选址意向书。
牵头单位:县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
5、完成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6年9月30日
6、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长城钻探公司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起草编制工作,并委托设计单位完成初步方案设计。经县政府和长城钻探公司确认后,完成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备案,并送至消防部门审核备案。
牵头单位:县油服办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法制办
完成时限: 2016年10月15日
7、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节能评估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招标方式核准、地勘招投标、施工图设计招标等手续办理。
牵头单位:县油服办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25日
8、完成土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挂牌、评估、摘牌、公示等手续办理。
牵头单位:县规划局、县国土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
9、完成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土地决定书、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等手续。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县规划局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1日
10、完成监理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由住建局委托代理机构来完成此项工作),发放中标通知书等手续。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2月28日
11、完成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签订工作,办理质量监督,安全审查、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3月31日
(二)施工建设
1、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2月15日
2、完成桩基础施工。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3月15日
3、2017年4月1日开始工程项目基础结构施工,到5月15日基础施工完成。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5月15日
4、完成主体施工。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7月15日
5、完成门窗施工。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8月30日
6、完成抹灰、外墙施工、屋面施工。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5日
7、完成水电管线安装、消防工程、室内装修、外网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5日
8、2017年2月15日开始,对工会大厦进行结构改建装修和新增项目建设,5月31日前完成改建装修工程和新建项目主体工程,8月31日前完成新项目的装修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8月31日
9、完成全部置换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5日
10、完成竣工验收。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消防大队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5日
11、办理新建项目的竣工手续,进行资产入账。
牵头单位:县国资公司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0日
以上各项推进工作,由置换搬迁办公室牵头并协调各部门部署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置换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明确分工,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置换搬迁的各项工作。各责任部门主要领导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置换搬迁工作日进度,任务分解到各负责人。同时,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深入一线,主动协调,靠前指挥,及时解决搬迁置换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务求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实施调度制度,及时解决问题
置换搬迁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置换搬迁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协调解决,确保置换搬迁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督实查,加强问责追究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采取跟踪督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加强此项工作的督查。每周要向县委县政府反馈一次,对工作推诿、拖拉,互相推卸责任,影响工作进展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县予以通报,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问责。
主办单位:盘山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220003 ICP备案序号:ICP备案序号: 辽ICP备13003879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2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427-3554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