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政办发〔2016〕110号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盘山县2016年各镇村环境卫生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9月8日至9月9日为期两天,县综合执法局和县宜居办带队对全县各镇村环境卫生进行检查验收,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2016年9月8日(上午8:30在县行政综合楼1号楼712会议室,召开此次检查验收前工作会议,会后楼下统一乘车)。
二、参加检查验收部门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农经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动监局、县规划局、县妇联、县爱卫会、县综合执法局、县宜居办,新闻媒体。(每个单位派一名副职参加考核验收)
三、考核范围
各镇自行确定一个村,考核组随机抽出一个村,每个镇拿出两个村作为考核内容,镇区必考核。
四、检查验收内容
(一)镇区
1、违章建筑
加强对各镇区拆违工作的检查验收,对有碍镇容镇貌环境和道路畅通的违章建筑和构筑物要全部清理。
2、绿化美化
按照绿化美化计划要求,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不能有大面积空地无绿化美化。对绿化美化任务未完成,绿化有缺苗或栽植后遭到人为破坏或病死等未及时补栽等现象,美化中花草大面积死亡或种植花籽未出等现象一律纳入评比范围之中。
3、牌匾立面
镇区牌匾要统一完整,尺寸规格一致,无破损等现象,立面要统一规范,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等现象,街面每户之间要衔接得体,体现出美观大方。
4、门前四包
(1)市容卫生。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单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管理工作。镇内要做好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等工作,做到日产日清。街道要保持整洁、美观,抓好涂写、张贴和发放小广告现象。
(2)绿化美化。不能占用绿地,不能在绿地内乱到垃圾、污水及折损花草等现象发生,禁止在树木上钉挂物品,养殖放牧等行为。
(3)公共秩序。无违章占道经营,对一些流动商贩和一些占道娱乐的行为要严加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无乱停乱放等现象发生,机动车停放车头一律朝外。
(4)市政设施。不能擅自挖掘、占用镇区道路,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范设施,不能随意破坏马路、牙石、人行道板及路灯、排水等公共设施。
(二)行政村
1、环境治理
(1)五进院。垃圾、杂物堆、灰堆、柴草垛、厕所等五种现象不能有一处未进院的现象发生。
(2)垃圾。村内主街主路卫生环境整洁,垃圾不能有乱堆乱放现象,不能有未及时清扫、清运现象。
(3)畜禽散养。不能有畜禽散养现象。
(4)庭院治理。甬路硬化,卫生干净整洁,畜禽养舍要建设美观,邻墙不能有未砌、倒塌或缺口现象发生。
(5)氧化塘。氧化塘建设标准要保证美观,要形成村里的一处景观,塘里的水生植物成活率高。
2、绿化美化
(1)绿化美化种植。按照绿化美化计划要求,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不能有大面积空地无绿化美化。对绿化美化任务未完成;绿化有缺苗或栽植后遭到人为破坏或病死等未及时补栽等现象;美化中花草大面积死亡或种植花籽未出等现象一律纳入评比范围之中。
(2)主要干道自留地。要保持两侧绿化美化的维护和管理,不能出现有群众私自种植小菜园现象。
(3)杂草丛生。要保持两侧绿化美化的维护和管理,不能有杂草丛生,无人修剪等现象。
3、长效管理
(1)保洁员上岗。各村要配有专职保洁员,必须保证上岗时间和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等工作任务,不能无顾脱岗和未上岗等现象的发生。
(2)路灯维护。要做好对路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不能存在有不亮、损坏或杆歪等影响路灯正常使用等现象的发生。
(3)主要干道养护。要形成长久管理机制,确保道路无破损,损毁及时修。不能有严重坑洼不平现象。在日常维护中,要做到“雨后无积水、雪后及时清”,在雨、雪后12小时内必须采取“清理”行动。
(4)边沟硬化维护。平时要保持边沟内干净整洁,无垃圾,硬化无破损。
(5)管理制度。制定宜居乡村长效管理制度,要科学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有效实施。
(6)村规民约。每个村要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有符合本村实际,群众拥护,有利于各村健康发展的村规民约。
五、考核结果
1、对镇村的考核结果实行“月通报”评比制度。通报结果上报县主要领导。
2、县电视台将全程跟踪报道,及时播放考核验收情况。
附件:1、盘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细则表
2、盘山县环境卫生考核赋分表(村级).xls
盘山县环境卫生考核赋分表(镇级).doc.xls
盘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附件1:
盘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细则表
单 位 |
内 容 |
标 准 |
评比方法 |
责任部门 |
分 值 |
镇 区 (100分) |
违章建筑 |
加强对各镇区拆违工作的检查验收,对有碍镇容镇貌环境和道路畅通的违章建筑和构筑物要全部清理 |
发现1处扣5分,扣完为止 |
县综合执法局 |
15 |
绿化美化 |
1、绿化美化任务要全部完成,不能有大面积空地无绿化美化;2、绿化有缺苗或栽植后遭到人为破坏或病死等未及时补栽等现象;3、美化中花草大面积死亡或种植花籽未出等现象一律纳入评比范围之中 |
每项5分,每项发现1处扣2分,2处扣5分,如每单项有5处问题,直接扣除本大项全部分值 |
县农经局 |
15 |
|
牌匾立面 |
1、镇区牌匾要统一完整,尺寸规格一致;2、无破损等现象;3、立面要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等现象,街面每户之间要衔接得体,体现出美观大方。 |
第1、2项,每项3分,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如每单项有5处问题出现,直接扣除本大项全部分值;第3项4分,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每单项如有5处问题出现,直接扣除本大项全部分值 |
县规划局 |
10 |
|
门前四包 |
市容卫生。1、镇区街道卫生环境及一些单位门前干净整洁;2、垃圾箱摆放整齐,箱外干净整洁,不能有未及时清运现象,做到日产日清;3、街道无涂写、张贴和发放小广告现象。 |
每项5分,每项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如发现每单项有10处问题,直接扣除本大项全部分值 |
县综合执法局 |
15 |
|
绿化美化。1、不占用绿地;2、不能在绿地内乱到垃圾、污水及折损花草等现象发生;3、禁止在镇区树木上钉挂物品,禁止在绿地、树木处养殖放牧 |
每项5分,每项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如发现每单项有10处问题,直接扣除本大项全部分值 |
县综合执法局 |
15 |
||
公共秩序。1、无违章占道经营现象;2、无占道娱乐等行为;3、机动车、非机动车无乱停乱放等现象发生 |
每项5分,每项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如发现每单项有10处问题,直接扣除本大项全部分值 |
县综合执法局 |
15 |
||
市政设施。1、不能擅自挖掘、占用镇区道路;2、维护好门前马路、牙石、人行道板、路灯、排水等公共设施。3、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范设施 |
每项5分,每项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如发现每单项有10处问题,直接扣除本大项全部分值 |
县综合执法局 |
15 |
盘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细则表
单 位 |
内容 |
标 准 |
评比方法 |
责任部门 |
分值 |
行政村 (100分) |
环境治理 |
五进院:(垃圾、杂物堆、灰堆、柴草垛、厕所)五种现象不能有一处未进院的现象发生 |
每项2分,每项发现1处未进院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如每单项超过8处(含)有未进院现象,扣除本大项全部分值 |
县卫计局县爱卫会 |
10 |
垃圾:1、村内主街主路卫生环境整洁;2、垃圾箱摆放整齐,箱外干净整洁;3、不能有未及时清运现象 |
每项3分,发现1项1处有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如每单项超过8处(含)问题出现,扣除本大项全部分值 |
县宜居办办 |
9 |
||
畜禽散养:不能有一户一只畜禽散养现象 |
发现1处问题,扣2分 |
县动监局 |
6 |
||
庭院治理:1、甬路硬化;2、卫生干净整洁;3、畜禽养舍建设美观;4、邻墙不能有未砌、倒塌或缺口现象的发生 |
每项2分,每项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如每单项有超过8处(含)问题出现,扣除本大项全部分值 |
县妇联 |
8 |
||
氧化塘:1、氧化塘建设标准要保证美观,要形成村里的一处景观;2、塘里的水生植物成活率高 |
每项5分,发现1项有问题,直接扣5分 |
县环保局 |
10 |
||
绿化美化 |
绿化美化种植:1、绿化任务要全部完成,不能有大面积空地无绿化;2、美化任务要全部完成,不能有大面积空地无美化;3、绿化有缺苗或栽植后遭到人为破坏或病死等未及时补栽等现象;4、美化中花草大面积死亡或种植花籽未出等现象一律纳入评比范围之中 |
每项3分,每项发现1处扣1分,每单项有5处问题,直接扣除本项全部分值 |
县农经局 |
10 |
|
主要干道自留地:要保持两侧绿化美化的维护和管理,不能出现有群众私自种植小菜园现象 |
发现1处问题,扣3分 |
县农经局 |
6 |
||
杂草丛生:要保持两侧绿化美化的维护和管理,不能有杂草丛生,无人修剪等现象 |
发现1处问题,扣3分 |
县农经局 |
6 |
||
长效管理 |
保洁员上岗:1、各村配有专职保洁员;2、不能有无顾脱岗和未上岗等现象的发生 |
第1项2分,有得分,没有不得分;第2项4分,发现1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县宜居办 |
6 |
|
路灯维护:要做好对路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不能存在有不亮、损坏或杆歪等影响路灯正常使用等现象的发生 |
发现1处问题,扣一分,扣完为止 |
县住建局 |
6 |
||
主要干道养护:1、确保道路无破损,不能有严重坑洼不平现象;2、在日常维护中,要做到“雨后无积水、雪后及时清”,在雨、雪后12小时内必须采取“清理”行动 |
每项3分,每项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
县宜居办 |
6 |
||
边沟硬化维护:1、平时要保持边沟内干净整洁,无垃圾;2、硬化无破损 |
每项3分,每项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如每单项超过5处,扣除本大项全部分值 |
县宜居办 |
6 |
||
管理制度:制定宜居乡村长效管理制度,要科学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有效实施 |
根据制度完成情况给予相应分值,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健全得满分 |
县宜居办 |
6 |
||
村规民约:每个村要结合各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有符合本村实际,群众拥护,有利于各村健康发展的村规民约 |
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县宜居办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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